黑龙江省卫生厅创新机制规范药品集中采购
May 17, 2011
作者 常春晖 , 黑龙江新闻网
标签:黑龙江,基本药物,药品采购
2009年以来,黑龙江省卫生厅坚持把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作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的根本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
2009年以来,黑龙江省卫生厅坚持把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作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的根本措施,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医疗权益。
针对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涉及部门多、牵涉利益多、协调工作多的实际,省卫生厅做到了招标前预防“集中布网”。他们牵头成立了由省财政厅、纠风办等9部门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意见,明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操作规程、指导价格和采购范围。省卫生厅还成立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对有关部门制定的报价规则、评审规则、议价办法、配送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把关。
招标中做到“严丝合缝”,严肃工作纪律,实行现场办公,严格程序监督,加强事中监督预防,保障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健康开展。每次评标开始,他们都专门召开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会议,提出具体要求,对评标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并将所有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统一交由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保管,防止内外串联、泄露信息、干扰评标等问题的发生。省财政厅、物价局、药监局等部门现场对参与投标的生产配送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材料核准,纪检、纠风部门负责企业报价商务标的收取。对评标过程实时进行监控录像,要求对最终评标结果进行现场打印,并由监督小组成员签字后封存备查,保证工作的公正廉洁。
招标后监管“一以贯之”。省卫生厅联合纠风办对外公布2部投诉举报电话,全面受理对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履行职责、执行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的举报投诉。他们建立的医疗机构采购配送监管平台,对政府办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从网上采购、药品配送到货款结算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严格执行中标药品采购价格和最高临时零售价格有关规定,杜绝了网下采购和“二次议价”。
2010年,经专家评审和网上投标企业确认,基本药物有267个品种、3944种品规中标入围,采购金额3.05亿元,比国家零售指导价降低38.4%,让利百姓1.17亿元;非基本药物有20712种品规中标入围,采购金额40.2亿元,较我省上一轮采购价下降17.32%,让利百姓6.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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