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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加强盐酸克仑特罗管理

Jan 20, 2012 作者 joe , 中国医药报
标签: 原料药,盐酸克仑特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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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盐酸克仑特罗管理,需要使用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备案的需用计划从原料药生产企业购买。

盐酸克仑特罗, 原料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加强盐酸克仑特罗管理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盐酸克仑特罗管理,对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在产(销)企业应当实施重点监管。对已停产的原料药企业,应监督企业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011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停止盐酸克仑特罗片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为进一步加强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及气雾剂、复方制剂等的管理,国家局近日再次发出通知,要求规范盐酸克仑特罗生产行为、流通渠道及诊疗行为。

 

        国家局要求,目前在产(销)的两家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生产企业(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淮南佳盟药业有限公司)应切实加强生产管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生产计划,于每年年底前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药品生产企业需使用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应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需用计划,并于每年年底前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目前已停产的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生产企业不得擅自恢复生产。确需恢复生产的,应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签订销售合同,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企业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经检查认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并符合相应安全管理要求的,方可恢复生产。

 

        国家局指出,需要使用盐酸克仑特罗原料药用于制剂生产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备案的需用计划从原料药生产企业购买。盐酸克仑特罗气雾剂等单方制剂由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且不得零售。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切实规范诊疗行为。

 

        国家局还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强化对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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