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总局关于匹多莫德制剂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显示,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匹多莫德制剂疗效提出质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
热门推荐: 总局 , 临床有效性试验 , 匹多莫德制剂3月2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匹多莫德制剂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省(区、市)食药监局,督促域内匹多莫德制剂药企,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3年内,将评价结果报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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