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为加强药品短缺风险预警,国家对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将进行重点监测。同时,对市场供应充足、能够形成有效竞争、基本满足临床需求的药品,可被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优的新品种所替代的药品,应当从国家短缺药品清单中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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