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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轨国际标准:2023年度中国转化实施ICH指导原则全面梳理

https://www.cphi.cn   2024-02-27 13:30 来源:CPHI制药在线 作者:滴水司南

自2017年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以来,中国已迈出了药品监管国际化的坚定步伐。

       自2017年加入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以来,中国已迈出了药品监管国际化的坚定步伐。这不仅极大地推动了中国药品行业的规范化与健康发展,还显著增强了中国在全球药品监管领域的影响力。2023年,正值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加入ICH的第六个年头,我们见证了中国在全面落实ICH指导原则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为全球患者提供了更高标准的药品,同时也为中国制药企业的国际化步伐铺平了道路,本文全面梳理回顾2023年度中国转化实施ICH指导原则现状,如有遗漏,欢迎留言补充。

       一、ICH指南如何制定发布实施?

       根据《2023年度药品审评报告》,我国除《Q4B:药典》和《Q6B:质量标准:生物技术产品及生物制品的检查方法及可接受标准》两个指导原则将在2025年版《中国药典》中逐步实施外,其余ICH指导原则已通过发布适用公告、接受并翻译指导原则原文的形式实现充分实施。这一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药品监管体系的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快,确保中国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全球药物创新的最新成果,并使用高质量的药品。ICH作为国际药品监管领域的核心机构,其指南的制定、发布与实施过程具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旨在确保全球药品研发、注册和监管的一致性与高效性,ICH指导原则的制订程序一般分为五个步骤,大概如下:

ICH指南如何制定发布实施?

       二、2023年度中国转化实施ICH指导原则情况

       药品质量和安全是关乎民众健康的重要问题。为实现与国际药品监管标准的接轨,中国药监局自ICH成立以来,一直与其保持紧密合作,努力将ICH的指导原则在国内落地。截止2023年12月底,中国药监局已基本完成ICH当前全部68个指导原则的落地实施工作。这意味着,我国在药品注册申请、审评审批、质量控制等方面达到了国际认可的标准,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在转化实施ICH指导原则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不断完善国内药品监管法规,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中国在药品研发、注册、生产等各个环节都展现出了更高的国际化水平。此外,中国还积极参与ICH的各项活动,为推动全球药品监管体系的完善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笔者统计NMPA在2023年度共发布转化实施ICH指导原则近8个公告,涉及ICH指导原则清单及发布时间如下:

2023年度中国转化实施ICH指导原则情况

《M10:生物分析方法验证及样品分析》指导原则

       2023年1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正式发布公告(2023年第16号),宣布自2023年7月29日起,所有涉及元素杂质研究的实验,必须遵循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的《Q3D(R2):元素杂质》指导原则。同时,自同一日期起,所有生物样品分析的原始记录时间点为准的研究,将适用ICH的《M10:生物分析方法验证及样品分析》指导原则。通过采纳《Q3D(R2)》指导原则,我国将确保药品中元素杂质的研究和控制更加科学和严格,从而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遵循《M10》指导原则将推动生物分析方法验证和样品分析的标准化,提高生物分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14-S7B问答:致QT/QTc间期延长及潜在致心律失常作用的临床与非临床评价问答》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2023年3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正式发布公告(2023年第33号),宣布从即日起,所有与药物致癌性试验相关的研究活动,必须遵循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的《S1B(R1):药物致癌性试验》指导原则。同时,自2023年7月31日起,所有启动的药物临床研究,其相关要求将遵循ICH的《E14-S7B问答:致QT/QTc间期延长及潜在致心律失常作用的临床与非临床评价问答》指导原则。反映了中国药监局对药物安全性评价的高度重视,旨在通过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提升中国药品研发的质量与安全性。通过采纳《S1B(R1)》指导原则,中国药监局将确保药物在研发阶段就经过严格的致癌性评估,从而降低潜在风险。同时,《E14-S7B问答》指导原则的实施,将为药物临床研究提供更为明确和具体的指导,帮助研究人员更好地识别和管理药物可能引发的QT/QTc间期延长及潜在致心律失常作用。

《E19:在特定的上市前后期或上市后临床试验中选择性收集安全性数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2023年4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发布公告(2023年第56号),宣布自2023年10月21日起,所有启动的药物临床试验在安全性数据收集方面将遵循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的《E19:在特定的上市前后期或上市后临床试验中选择性收集安全性数据》指导原则。这一指导原则旨在通过优化药物临床试验的安全性数据收集流程,确保更为高效、精准地评估药物的安全风险。根据《E19》指导原则,药物临床试验可以在特定阶段选择性收集关键的安全性数据,从而更加集中资源,减少不必要的数据收集负担。

《M10:生物分析方法验证及样品分析》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2023年7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正式公告(2023年第84号),明确了自2023年7月29日起,所有涉及生物样品分析的研究活动(以原始记录时间点为准)将遵循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发布的《M10:生物分析方法验证及样品分析》指导原则的问答文件和常见问题解答文件。随着《M10》指导原则问答文件和常见问题解答文件的实施,我们期待中国的药品研发行业能够在生物分析方法验证和样品分析方面取得更多的突破和创新,为公众健康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Q12: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和监管考虑》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2023年8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正式发布公告(2023年第108号),宣布适用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的《Q12: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和监管考虑》指导原则。这一举措标志着中国在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领域迈出了新的步伐,为行业提供了更为科学和高效的管理工具和方法。《Q12》指导原则为药品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和监管建议,强调在药品整个生命周期内持续评估和管理变更的重要性。这意味着从药品的研发、注册到上市后的监测和变更管理,都需要遵循一套科学、规范的标准和程序。

《Q9(R1):质量风险管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2023年9月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发布了关于适用《Q9(R1):质量风险管理》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指导原则的公告(2023年第114号)。该公告明确指出,自2024年3月4日起,所有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的质量风险管理活动,都必须遵循《Q9(R1):质量风险管理》指导原则。这一决策标志着中国药监局对药品质量风险管理的重视达到了新的高度。《Q9(R1)》指导原则为质量风险管理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框架和方法,有助于上市许可持有人更有效地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控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S12:基因治疗产品非临床生物分布的考虑》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2023年9月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发布了关于适用《S12:基因治疗产品非临床生物分布的考虑》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指导原则的公告(2023年第115号)。根据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涉及基因治疗产品的非临床研究都必须遵循《S12》指导原则。旨在确保基因治疗产品在非临床研究阶段的生物分布研究更加科学和规范。《S12》指导原则为基因治疗产品非临床生物分布的评估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建议,有助于研究人员更准确地了解产品在体内的分布和潜在风险。

《Q13:原料药和制剂的连续制造》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2023年12月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发布了关于适用《Q13:原料药和制剂的连续制造》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指导原则的公告(2023年第158号)。根据该公告,自2024年6月13日起,所有涉及原料药和制剂连续制造的相关研究(以试验记录时间点为准),都必须遵循《Q13》指导原则。标志着中国药监局在推动原料药和制剂连续制造领域迈出了重要步伐。《Q13》指导原则为连续制造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和建议,有助于提升制造过程的效率、质量和安全性。

       三、2023年度ICH正在活跃的协调议题

       在推动全球药品研发与监管的标准化和协调化方面扮演着关键角色。截至2023年12月,ICH共有32个正在活跃的协调议题,涵盖了有效性、质量、安全性和多学科等多个领域,其中涉及有效性(Efficacy)指导原则8个,质量(Quality)指导原则9个,安全性(Safety)指导原则2个,多学科(Multidiscipline)指导原则10个,另有3个讨论组。ICH正在活跃的协调议题清单如下表:

ICH正在活跃的协调议题清单

       参考文献

       [1] www.cd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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