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phi.cn 2018-03-20 11:42 来源:转载
3月19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通知,暂停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麝香壮骨膏等药品采购资格。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液的公告》(2017年第123号)、《总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德国B.Braun Melsungen AG中长链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16%)注射液及ω-3鱼油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的公告》(2017年第127号)、《总局关于15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65号)、《总局关于3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86号)、《总局关于39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93号)》、《总局关于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和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硫酸庆大霉素片的通告》(2017年第229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8期药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2017年第50号)有关内容,从2018年3月19日起暂停附件中所列药品的采购资格,共有18个药品。
如果这篇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
投稿合作联系方式: Kelly.Xiao@imsinoexpo.com 021-33392297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55号城开国际大厦7-8楼 2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