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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新政下上市后药品监督检查的类型

https://www.cphi.cn   2024-03-04 13:31 来源:CPHI制药在线 作者:滴水司南

对于制药企业而言,新的《药品检查管理办法》不仅是一个监管要求,更是一个挑战和机遇。这一办法的发布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命运和运营。为了帮助制药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新政,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新政下上市后药品检查管理规定的核心实施要点并结合自己的解读与大家分享。

新政下上市后药品监督检查的类型

       药品监督检查,对于在药企工作的小伙伴们来说,无疑是日常工作中的一环。然而,即便对于这一环节再熟悉不过,当真正面临检查时,或许还是会感到一丝陌生与紧张。2021年5月28日,国家药监局官网正式发布了《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监药管〔2021〕31号),这一新的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这一举措是为了深入贯彻《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旨在进一步规范药品检查行为,推动药品监管工作迅速适应当前的新形势。

       对于制药企业而言,新的《药品检查管理办法》不仅是一个监管要求,更是一个挑战和机遇。这一办法的发布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命运和运营。只有深刻理解这一法规背后的要求细则,明确药品上市后的监管原则、流程和趋势,企业才能在新法新规的潮流中找到正确的方向,实现高效合规运营。

       为了帮助制药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新政,本文为大家梳理了新政下上市后药品检查管理规定的核心实施要点并结合自己的解读与大家分享。

       一、中国药品检查制度简介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与《疫苗管理法》,切实规范药品检查行为,并推动药品监管工作迅速适应不断演变的监管环境,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1月5日首次公开征求了《药品检查办法》的意见,意见收集时间持续到2018年1月29日。此后,为进一步完善该办法,总局在2020年6月30日至7月17日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并将名称修订为《药品检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和深入研讨,最终于2021年5月28日正式颁布实施《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与此同时,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03年4月24日和2011年8月2日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被正式废止,以确保新的管理规定能够更加统一、高效地指导药品检查工作。

       二、药品上市后药品检查分类及启动条件有哪些?

       药品检查在药品上市后监管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药品监管机构需要对已上市的药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这些检查通常根据药品的特性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并且每种类型的检查都有其特定的启动条件。根据检查性质和目的,药品上市后药品检查分为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其他检查。

       1. 许可检查

       * 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展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审查过程中,对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条件开展的检查。

       * 许可检查根据其全生命周期分为首次许可检查、变更许可检查、延续许可检查和注销许可检查。

       * 除首次许可发起现场检查外,其他许可检查基于风险发起现场检查,或采取非现场检查、书面审核等检查方式。

       2. 常规检查

       * 常规检查定义:指药品检查机构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制定的年度检查计划,对药品生产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标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

       * 常规检查主要采取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方式,即应当对被检查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场地,依据药品GMP规范及其附录涉及的质量管理系统、设施设备系统、生产和包装系统、质量控制系统和物料管理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

       * 常规检查应当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是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标准情况开展的检查。

       * 常规检查应当对被检查的生产场地及药品GMP规范及其附录涉及的质量管理系统、设施设备系统、生产和包装系统、质量控制系统和物料管理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

       * 是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年度检查计划,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标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合法性;

       (二)执行相关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范性;

       (三)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质量管理、风险防控能力;

       (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3. 有因检查

       * 有因检查定义:是指对药品生产企业可能存在的具体问题或者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探索性研究、投诉举报或者其他线索提示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开展的针对性检查。

       * 有因检查分为预先通知的有因检查和不通知的有因检查(即通常所称的飞行检查)。有因检查是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一种方式,且一般仅对某一环节或者依据检查方案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全面检查。

       * 有因检查根据是否事先告知分为预先通知的有因检查和不通知的有因检查(即为飞行检查)。有因检查应当按照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方式进行,重点对可能存在的具体问题或者投诉举报等开展针对性检查。

       * 是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可能存在的具体问题或者投诉举报等开展的针对性检查。包含但不限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风险评估,可以开展有因检查:

       (一)投诉举报或者其他来源的线索表明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

       (二)检验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

       (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提示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

       (四)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有疑问的;

       (五)涉嫌严重违反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

       (六)企业有严重不守信记录的;

       (七)企业频繁变更管理人员登记事项的;

       (八)生物制品批签发中发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九)检查发现存在特殊药品安全管理隐患的;

       (十)特殊药品涉嫌流入非法渠道的;

       (十一)其他需要开展有因检查的情形。

       4. 其他检查

       是除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外的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各类专项检查、延伸检查、联合检查、疫苗巡查与派驻检查、出口药品检查以及监督抽检或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前的检查等。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跨区域委托生产、委托销售、委托储存、委托运输、药物警戒等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可以开展联合检查或者延伸检查。

       【日常监督检查】:是指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药品生产环节开展的合规检查、药品GMP简略检查以及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检查活动的总称。

       【专项检查】:是指针对药品生产活动特定问题或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集中开展的监督检查,是作为常规检查手段的有效补充。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基于阶段性风险可以对某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发起药品GMP符合性检查。一般制定专项检查方案作为常规检查计划的补充。

       专项检查是针对特定问题或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集中开展的监督检查。基于风险可以对某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发起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延伸检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开展的检查活动。

       在实施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时,根据生产场地和产品固有风险,对与制剂关联的原料(中药提取物、医药中间体)、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生产场地开展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联合检查】:药品委托生产或生产场地跨省级行政区时,或进行药品生产延伸检查时,根据属人和属地监管原则,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其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联合检查一般采取常规检查,并作为本省药品检查机构开展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一部分列入年度检查计划。基于检查信赖,在共享省际药品检查机构检查历史数据和检查计划基础上,可以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或委托检查方式进行。

       药品委托生产或生产场地跨省级行政区时,根据属地监管原则,省局会同其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联合检查一般应列入年度检查计划,并共享检查历史数据和检查计划,基于检查信赖可以采取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或书面审核方式。

       【派驻检查】:是指由省药监局选派药品检查员、药品行政或技术监管人员入驻疫苗生产企业,依法开展的一种疫苗生产监督检查方式。疫苗派驻检查是疫苗巡查、GMP符合性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以及疫苗批签发管理和监督抽验的有效补充和延伸。

       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是建立和实施双向预警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省局制定《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实施细则》并明确派驻检查员工作职责。

       参考文献

       [1] www.nmpa.gov.cn、湖北药监局等官网

       作者简介

       滴水司南,男,生物医药高级工程师,立足于生物医药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专注于生物医药产业。

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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