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看病贵”、“药价贵”问题,国家推出了一整套“组合拳”,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即带量采购)是其中一记重拳。作为配套文件,《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近日印发,11个城市已开展试点工作。
热门推荐: 带量采购 , 配套政策 , 试点方案1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
热门推荐: 国务院 , 国家带量采购 , 试点方案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热门推荐: 药品集中采购 , 带量采购 , 试点方案投稿合作联系方式: Kelly.Xiao@imsinoexpo.com 021-3339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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