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下旬,国家医保局密集发布了针对提案的答复,其中4个针对罕见病。加上12月3日的2个答复,也就是说,2019年12月份,国家医保局共计6次发布针对罕见病提案的答复。针对提案中成立“国家罕见病专项基金”等建议,答复中使用了“不宜”的措辞。但医保局也提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罕见病药物纳入医保,并积极研究罕见病创新保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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