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热门推荐: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管理法 , 12月1日施行4月23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对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和**管理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坚持重典治乱,把“四个*严”写进法律,建立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法律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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