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phi.cn 2018-07-31 09:56 来源:医药经济报
三、谈判药不纳入药占比考核,实现“以价换量”
国家药价谈判共经历两批:首批包括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盐酸埃克替尼、盐酸吉非替尼3个产品;第二批共有36个药品谈判成功,价格平均降幅44%,达到70%。
2017年7月,人社部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随后,全国各省市陆续将谈判药品纳入医保乙类目录,大部分地区从2017年9月开始执行,其中一些省份采取直接挂网模式进行采购。
起初,由于医院受限于药占比考核、总额费用限制等原因,谈判药物的临床使用积极性不高。为了保障谈判药利好政策落地,各地相继出台配套措施。据华招网统计,截至目前约有20余个省份对谈判药品实行单独核算。重庆、安徽、广东、海南、宁夏、河南等地则发文表示,谈判药品不纳入药占比考核。
点评
自国家谈判药政策落地以来,基本实现了“以价换量”的效果。PDB样本数据、天风证券研报显示,2017年三季度开始,谈判药按照新的招标价采购。结果来看,大多数品种于2017年第四季度开始放量明显。由于各省市医保落地执行进度不一,预计2018年谈判品种的销量仍将维持高速增长。
此外,随着各地取消药占比考核限制,临床使用得到“松绑”,有利于谈判药物销量进一步大幅提升。
四、跨区域采购扩张,各地价格走向趋同
自国家明确鼓励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以来,全国已涌现多个药品、耗材跨区域联合采购联盟,如三明联盟、京津冀耗材采购联盟、华东四省一市联盟、西部联盟、粤鄂联盟。
各联盟规模正在不断扩大。三明联盟成员总数已达到19个市、31个县、1个自治州、1盟。广东药交中心则自去年底与湖北签订“粤鄂联盟”协议后,表示将有意与湖南、上海、浙江开展跨省合作。
除了省际之间的联盟,省内各城市间的联盟采购也在加速探索。济南、青岛、威海三市成立了跨区域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并完成首次采购,这也是山东省首个跨区域采购联合体。
随着采购联盟规模不断扩大,影响力正日益增强。5月30日,京津冀三地通报了联合采购工作的完成情况。三地采购共涉及179家企业申报的32357条产品。价格降幅明显,按照六大类产品2016年三地历史采购总金额约53亿元测算,执行联合采购后,每年可为三地公立医院节约耗材采购费用超过8亿元,整体降幅达到15%。
济南、青岛、威海三市成立的跨区域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首次采购共议价成交71个产品,相比省挂网价降低21.3%,其中约80%的药品达到全国。
点评
跨区域联盟采购希望“以量换价”以争取到更低的价格,并通过价格信息共享实现价格联动。在行业专家看来,跨区域联合采购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药价趋向合理化。同时,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推进,优质厂家的跨区域市场逐渐形成,价格联动具备了现实意义。
此外,在医药市场走向优化整合的背景下,一致性评价的推进会导致全国用药情况走向趋同。随着越来越多的地区参与到跨区域联合采购中,企业更加重视价格保护策略,地区间的价格差异会慢慢消除,从而形成全国价格“一盘棋”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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