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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鲜出炉】这两大药物晶型专利被国知局无效了!

https://www.cphi.cn   2023-12-26 15:00 来源:药渡 作者:药丸

2023年12月,国知局复审委发文,宣告尼洛替尼晶型专利—— 200680026434.2号及罗替高汀晶型专利——200880110877.9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决定书首页截图可见文末附件。

       2023年12月,国知局复审委发文,宣告尼洛替尼晶型专利—— 200680026434.2号及罗替高汀晶型专利——200880110877.9号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决定书首页截图可见文末附件。

       本文通过介绍这两款药物的相关背景及主要专利情况,陈述这两款药物的晶型专利无效案及相关争议焦点,通过结合案例的形式浅析晶型无效的主要理由和依据,以期为行业提供思考。

       表1. 12月复审委已发布的专利无效案简介,参考来源:国知局专利检索平台

12月复审委已发布的专利无效案简介

       01

       尼洛替尼

       1.药物简介

       盐酸尼洛替尼是由诺华制药研发的一种小分子药物,是一种Bcr-Abl抑制剂,用于治疗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尼洛替尼于2007年首次获批上市,2009年中国进口获批。

盐酸尼洛替尼化学结构式

       图1. 盐酸尼洛替尼化学结构式,来源:药渡数据

       仿制情况:2家4类获批上市(齐鲁和苏州特瑞),暂无新厂家提交4类上市申请,共5家BE记录(齐鲁和苏州特瑞、昆山龙灯瑞迪、四川奇裕、成都苑东)。

       2.主要专利背景

       中国专利登记平台上,原研企业诺华最初登记了三项专利,分别ZL03818728.0、ZL200680026444.6和ZL201080051819.0。而最新官网显示,该产品仅登记公示一项专利ZL200680026444.6,并且备注无效。

       表2. 尼洛替尼专利登记平台,参考来源:中国上市药品专利登记平台

尼洛替尼专利登记平台

       ZL03818728.0,涉及化合物专利、组合物及用途,2023-07-04已到期,不构成专利障碍。

       ZL200680026444.6,登记平台显示专利类型是化合物、组合物及用途,理论上2026-07-18到期,官网显示该专利无效。

       ZL201080051819.0,涉及用途,理论上2030-11-17到期。此前仿制厂家苏州特瑞提交4类声明,经行政裁决,其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究其原因是涉案专利成分包括“苹果酱”,而涉案原研不包括这一技术特征,故此仿制也未落入其专利保护范围。并且该专利历经无效,国知局2023年3月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目前原研在中国专利登记平台已删除该专利的公示。

       注:按照目前规定,晶型专利不属于可以登记在专利登记平台上的专利类型。

       3.尼洛替尼晶型无效案

       涉案专利:200680026434.2

       无效请求人:杨晓艳

       被请求人:诺华

       无效宣告请求日:2023-02-15

       决定日: 2023-12-04

       决定号:564398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条款)

       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否有动机得到尼洛替尼盐酸盐的具体晶形,以及本专利尼洛替尼盐酸盐晶形B是否具有专利权人所述的技术效果,且所述技术效果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预料不到。

       该案件决定要点:对于已知化合物盐型的具体晶形,由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在该已知化合物盐型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其具体晶形,因此,如果没有证据表明该具体晶形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所述具体晶形不具备创造性。

       后续救济措施: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02

       罗替高汀

       1.药物简介

       罗替高汀(Rotigotine)是UCB研发的一种贴皮给药制剂,用于治疗不宁腿综合征和帕金森病。

罗替高汀知识图谱

       图2.罗替高汀知识图谱,来源:药渡数据

       罗替高汀2006年首批上市,2018年6月获批进口,在中国适用于早期特发性帕金森病症状及体征的单药治疗(不与左旋多巴联用),或与左旋多巴联合用于病程中的各个阶段,直至疾病晚期左旋多巴的疗效减退、不稳定或出现波动时(剂末现象或“开关”现象)。

       仿制情况:罗替高汀贴片暂无仿制获批上市、1家4类申报上市(四川科伦,2023-11-21承办),共有3家BE记录(四川科伦、北京泰德、新领医药)。

       2.主要专利背景

       中国专利登记平台无相关专利公示,仿制声明中也仅有1家四川科伦进行1类声明,指出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中没有被仿制药品相关专利信息。

       经检索,罗替高汀化合物专利CN1142773及涉及透皮给药的制剂专利CN100558350C均已经到期失效。晶型专利CN101970422(专利号:200880110877.9)于2008年11月25日申请,理论于2028年11月25日到期,是本次无效决定涉及的专利。

       表3. 罗替高汀中国主要专利信息,参考来源:国知局、欧专局、OB等

罗替高汀中国主要专利信息

       3.罗替高汀晶型无效案

       涉案专利:200880110877.9

       无效请求人:刘黎光

       被请求人:UCB制药公司

       无效宣告请求日:2023-04-06

       决定日:2023-11-23

       决定号:565202

       法律依据: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条款)

       本案件核心观点梳理:本专利权利要求 1(多晶型 II)相对于证据1(公开了多晶型I)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获得另一种性质不同的罗替高汀的多晶型物,但证据8给出了不同的晶型具有不同的热稳定性等性质的教导。虽然本专利记载晶型 I 和晶型 II 熔点和熔融焓有差异,但未证明该差异会实质影响存储稳定性等性质。因此,权利要求 1 相对于证据 1 和证据 8 以及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注:证据1:证据 1 为 CCDC 检索收录罗替高汀晶体的结果;证据8:为中文书籍节选)。

       决定要点:在判断创造性时,首先要将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对比,找出二者的区别特征,确定所述技术方案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进而考察现有技术中是否存在将该区别特征引入到所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启示,如果现有技术中存在这样的启示,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后续救济措施:当事人对本决定不服的,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附件】

罗替高汀晶型无效案

       罗替高汀晶型专利200880110877.9,无效决定首页

       内容来源:国知局复审无效部

罗替高汀晶型无效案

       尼洛替尼晶型专利200680026434.2,无效决定首页

       内容来源:国知局复审无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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