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甘肃省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该局在全省范围内对基本药物和中药饮片进行监督抽验,现对完成检验的734批次药品予以公告。其中,检验合格的719批次,检验不合格的15批次(中药饮片有14批次)。
对检验不合格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使用该不合格产品,并进行整改。
此外,省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地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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