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phi.cn 2018-02-26 17:14 来源:转载
2月24日,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对2017年第四季度药品供应配送考核情况的通报》。
根据通报,有93个药企建立了配送关系,但未承担配送任务;甚至,还有81个药企的配送率为零的!
其实小编不太理解,未承担配送任务和配送率为零有啥不同,但是都说明了一个事实,在新规下,有很多配送企业越来越玩不下去了!
基层配送之难
有配送企业人士曾经对笔者表示,给有些基层配送药品,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亏本的买卖。
举个例子,他们给山区的基层送货,在冬天遇到道路冰封,进山十分艰难,越过了山路,还要过一条河,只能自己划船,最后交到基层医务人员手中的,只是两件货——低价药。
近年来,配送企业在“两票制”的要求下,压力已然是倍增的。
很多地区的药品采购方案,药品配送费用都是由中标企业和其委托的配送企业自行协商、结算。中标价格已包含配送费。据了解,对于配送企业而言,纯销毛利率在5%-8%,但医疗机构回款周期普遍较长,加上财务管理费用,销售净利率基本在1%左右。
利润问题,已经成为药品配送企业配送率达标的一大阻碍。
有业内人士表示,回款压力大也是直接导火线。随着经济形势及政策的变化,药企面临的应收账款回收压力尤甚。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回款情况相对较好,而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回款压力更大,尤其是基层市场。
165家配送企业被警告
在此之前,有不少省份曾对无法正常供货的药企进行处罚。轻则废标,取消中标资格,扣除履约保证金,重则纳入不良记录,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在全省的中标资格,甚至被踢出该省市场两年。
而此次辽宁发出通报,也明确要求:
对未建立配送关系和建立配送关系未承担配送任务的药品配送企业,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正式考核实施一年后,将从辽宁省药品配送企业库中移除,取消配送资格。
对承担配送任务但综合配送率、配送及时率和配送到位率为0的165家配送企业提出警告,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进行约谈并限期改正。
对于限期不改或再次发生的,经市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提请、省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取消承担配送业务配送企业的配送资格和该产品的中标资格,并纳入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该配送企业2年内不得参加辽宁境内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活动;三次发生的,该配送企业永久不得参加辽宁境内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活动。
同时,取消该生产企业所有产品的中标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境内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活动,全省医疗机构2年内亦不得向其采购任何产品。
很多人想不明白,为什么药企要冒着被重罚的巨大风险也不尽量保证配送率?
除了配送企业利润问题,还有一个不可回避的原因,就是药价实在太低了。
部分药品的中标价实在太低了,产品利润甚微甚至是入不敷出,药企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宁愿放弃市场撒手不干。
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化学药的原料药、中成药的中药材,有些价格已经翻了几个跟斗。有些原料药全国只有一两家企业生产,价格已经从原来的每吨一两万飙升到近一百万。
还有些药企人士表示,他们的产品中标价太低了,中标后压根就没生产过。连生产都谈不上,还怎么保证药采部门要求的配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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