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陕西省药品质量公告》,将抽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18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其中,1批次药品为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
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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