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药品经营企业歇业公示(续十三)》,安徽东南药业有限公司、安徽普惠医药有限公司报来的《关于安徽东南药业有限公司歇业的申请报告》(东南药办〔2018〕17号)、《歇业申请报告》(普惠〔2018〕9号)及随文交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收悉。
按照《关于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歇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食药监市〔2008〕180号)规定,安徽省药监局同意上述公司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
省局要求企业歇业期间,相关市局要加强对上述企业歇业期间的日常监管,督促歇业企业在歇业期间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需恢复营业,须向企业所地市局及省局提出恢复营业申请。省局委托相关市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报省局发还《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恢复药品经营活动。
此外,从安徽省药监局发布的“申请歇业的相关企业信息”中统计,目前已有45家药企申请歇业。不过,从省局发布的公告梳理,安徽省安通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安徽卓裕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安徽洲洋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企已申请恢复营业了。因此,目前仍有42家药企歇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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