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5号药品流通飞行检查结果公告。
2018年7月20日,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正善堂(厦门)医药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药商存在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陷5项,一般缺陷5项,检查结果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该局决定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飞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企业在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未采取有效质量管控措施,部分药品未实现药品可追溯;
2. 企业个别药品经营行为未做到依法依规经营;
3. 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分类陈列;
4. 部分处方药放置于非处方药柜;
5. 企业营业场所常温区处方药柜开架销售;
6. 个别非药品放置于药品柜台;
7. 个别药品未做拆零销售记录;
8. 未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年度健康体检;
9. 个别记录未留存至少5年;
10. 营业场所灭蝇灯未正常开启,未见防鼠设施;
11. 未按规定留存处方或其复印件;
12. 张贴的药品广告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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