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抗癌药降价政策利好不断,最新的消息是,新一轮抗癌药专项谈判稳步推进,谈判工作将于9月底完成。
最近,国家医保局启动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医保准入谈判等多项工作,推动抗癌药降价。目前,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正在抓紧完善方案,医保准入谈判工作预计今年9月底前完成。
对医保目录内的抗癌药,医保局推动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国家医保局已启动2018年准入专项谈判工作,将疗效明确、临床必需的新药、好药,通过谈判以合理价格及时纳入医保目录范围。
抗癌药降价加码!18个品种新一轮专项谈判9月底完成
今年以来,抗癌药降价政策利好不断,最新的消息是,新一轮抗癌药专项谈判稳步推进,谈判工作将于9月底完成。今日,本报聚焦抗癌药降价,希望提供有益的投资价值参考。
抗癌药降价再迎利好消息。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一轮抗癌药专项谈判稳步推进,最终18个药品确定纳入谈判范围,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谈判工作将于9月底完成。
“这18个品种里边,有16个是进口的药品,有两个是我们国产的创新药品。我们有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要进行价格谈判。要通过谈判,能够和企业达成一个降价的协议,最终企业能够承受这个价格。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医保)基金可以承担,老百姓可以承担。”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组牵头人熊先军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已经有多家外资药企对旗下药品价格进行了调整。“对于外资药企来说,其在中国的市场也面临调整。”一位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国家近来一直在持续推进临床急需新药引入国内,而这也是跨国药企未来的机会所在。
抗癌药降价谈判倒计时
据国家医保局介绍,2017年纳入医保的17种抗癌药品,在谈判纳入医保目录时价格大幅下降,平均降幅达到57%,总体处于全球较低水平,医保资金已经累计支付了159亿元。
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士介绍,2018年此次纳入抗癌药专项谈判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但是,这些药品大部分都还处于独家专利药保护期限内,谈判难度非常大。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国家为了两度对抗癌药降税,以推动药品降价。
8月9日,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药品中标价的通知》。《通知》显示,赛诺菲制药有限公司及皮尔法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对部分药品中标价进行调整,现根据企业申请,同意对多西他赛注射液、注射用奥沙利铂、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酒石酸长春瑞滨注射液的中标价进行调整。
在此之前,包括辉瑞、强生等外资药企也对旗下药品进行了调整。
其中,中标企业为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荷兰Pharmachemie B.V.的注射用地西他滨(商品名:达珂)从10327.22元/盒降至4996元/盒,降价约5331元/盒,降幅为51.6%。这款药无论是降价额度还是降价幅度都引起市场关注。
近日,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在回应《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决定主动申请降低达珂价格,从而进一步提高药物可及性,从而惠及更多的中国癌症患者。”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组牵头人熊先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一轮医保谈判抗癌药总体降价57%。降价之后纳入医保,医保还可以给老百姓再报销一部分。
不过,尽管降价持续推进,老百姓还没明显感受到药价的变化。对此,相关制药企业称,进口药品普遍存在数个月的存货,税收政策调整反映到终端价格有一定的滞后性。同时,各省的招标采购周期通常为1年-2年,合同期内医院的采购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国家医保局要求前期进行国家药品谈判的12家企业,对药品价格进行重新测算,经过财税专家复核后,已经与企业就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或挂网采购价格签署了补充协议。
全球新抗癌药上市将加速
对于外资药企进行药品降价,业内人士看来,外资药企可以通过创新药的引入获得持续的回报。而西安杨森也向记者表示,将一如既往地研发和引入创新产品,通过不断探索提升原研药品的可及性,从而帮助中国患者的治疗需求。
8月8日,国家药品评审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新药名单意见的通知》。
国家药品评审中心介绍,为加快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新药进入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近年来美国、欧盟或日本批准上市新药进行了梳理,遴选出了Alectinib Hydrochloride等48个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新药名单。该名单重点考虑近年来美国、欧盟或日本批准上市我国尚未上市的用于罕见病治疗的新药,以及用于防治严重危及生命或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的疾病,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或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新药。
国家药品评审中心表示,纳入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新药名单的药品,尚未进行申报的或正在我国开展临床试验的,经申请人研究认为不存在人种差异的,均可提交或补交境外取得的全部研究资料和不存在人种差异的支持性材料,直接提出上市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加快审评审批。
而早在7月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据了解,该《指导原则》所涉及的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通过药品的境内外同步研发在境外获得的创新药临床试验数据。在境外开展仿制药研发,具备完整可评价的生物等效性数据的,也可用于在中国的药品注册申报。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指导原则》出台,将改善中国癌症患者此前长时期无望用上最新药物的困境,全球新药有望加速在国内上市。(证券日报)
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医保准入谈判启动
用医保推动抗癌药降价
最近,国家医保局启动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医保准入谈判等多项工作,推动抗癌药降价。目前,国家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正在抓紧完善方案,医保准入谈判工作预计今年9月底前完成。
对医保目录内的抗癌药,医保局推动省级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据了解,目前一些企业已主动下调部分药品价格,在甘肃、湖北等地的药品采购平台上已可见部分挂网药品价格下调。同时,探索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按照质量、价格、数量相联动,招采、供应、结算、医保相衔接的原则,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对医保目录外的独家抗癌药,国家医保局已启动2018年准入专项谈判工作,将疗效明确、临床必需的新药、好药,通过谈判以合理价格及时纳入医保目录范围。目前已组织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程序确定了拟谈判药品范围,正在与企业确认谈判意愿。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药品,具有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特点,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我国从5月1日起将抗癌药等药品进口关税降为零,同时企业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部分进口抗癌药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税收政策调整,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对药品价格进行了重新测算。国家医保局组织财税专家对企业测算结果逐一进行了复核,并与企业就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或挂网采购价格签署了补充协议。下一步,将督促企业按约定向各省招采部门提交调价申请,尽早实现抗癌药终端价格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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