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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文!完善**医疗服务

https://www.cphi.cn   2018-08-20 11:06 来源:看医界

医药网8月20日讯 近日,卫健委官网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给**医生带来了一系列利好消息。

       医药网8月20日讯 近日,卫健委官网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给**医生带来了一系列利好消息。

       增加**医生数量

       中国的**医生究竟有多短缺?根据2017中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年鉴,2016年中国约有7.66万**执业(助理)医师,每万人拥有的**医生仅为0.5人,而美国和英国则分别是2.5人和2.8人。

       如果按照欧美的标准,中国**医生的缺口约为30万人——这个数字甚至比缺口同样严重的儿科20万还要大,然而**医生获得的关注却远不及儿科医生。

       困此,本次卫健委印发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医师培养和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力争到2020年,**医师数量增加到9万,每万人口**医师数提高到0.65人;到2030年,**医师数量增加到14万,每万人口**医师数接近1人;到2035年,**医师数量增加到16万,每万人口**医师数达到1人以上并保持稳定。**医师与手术科室医师配比更加合理,岗位职责更加明确,**与镇痛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质量、更加舒适的医疗服务。

       完善手术**服务,开设**门诊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手术**服务,开展与日间手术相适应的**工作。积极推动围手术期急性疼痛治疗,加强术后监护与镇痛,加快患者术后康复进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开设**科门诊和**后重症患者的监护室,**科门诊开展住院手术、日间手术、门诊和住院患者有创诊疗操作前的**评估、预约、准备,并提供手术风险评估、术前准备指导、术后随访和恢复指导等服务。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通知明确,要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将**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综合考虑,统筹推进,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疾病严重程度、手术时间、患者年龄特殊性、医务人员专业能力培育投入等因素,合理测算手术**成本,理顺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加快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审批。做好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医疗控费等政策衔接,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鼓励**医生多点执业

       通知指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推动开展规范化的**医疗服务,加强服务监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鼓励**医师多点执业,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财政部门要落实投入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医师培养与使用激励、**临床专科建设的支持力度。医疗保障部门与价格监管部门要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统筹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监管工作。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财政(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管理局,福建省医保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缓解我国**医师短缺问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医保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的意见》(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8年8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的意见

       **学是临床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是体现医疗机构综合能力的重要临床专科。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是健康中国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适应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缓解我国**医师短缺问题,促进**人才队伍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和完善**医疗服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健康中国战略,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医师培养和队伍建设,增加**医师数量,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扩大 **医疗服务领域,创新推广镇痛服务,满足**医疗服务新需求。通过完善**医疗服务相关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0年,**医师数量增加到9万,每万人口**医师数提高到0.65人;到2030年,**医师数量增加到14万,每万人口**医师数接近1人;到2035年,**医师数量增加到16万,每万人口**医师数达到1人以上并保持稳定。**医师与手术科室医师配比更加合理,岗位职责更加明确,**与镇痛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质量、更加舒适的医疗服务。

       二、加强**医师培养和队伍建设

       (三)增加**医师培养数量。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探索建立以临床岗位需求为导向的人才供需平衡机制,坚持以需定招、以用定招。稳定**学本科专业招生规模,在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加强医学生**学相关知识与能力的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单独开设**学专业课程。逐步加大 **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力度,合理调控各专业招收比例,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以中西部地区、地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在岗**医师队伍为重点,加强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

       (四)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增设**科护士、技师等辅助人员岗位设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科配备**科护士,在**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围手术期护理、疼痛患者管理,以及**相关的设备、耗材、药品、文档信息整理等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配备**科技师,从事**相关设备保养、维护与维修。

       三、拓展**医疗服务领域

       (五)优化手术相关**。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手术**服务,开展与日间手术相适应的**工作。积极推动围手术期急性疼痛治疗,加强术后监护与镇痛,加快患者术后康复进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开设**科门诊和**后重症患者的监护室,**科门诊开展住院手术、日间手术、门诊和住院患者有创诊疗操作前的**评估、预约、准备,并提供手术风险评估、术前准备指导、术后随访和恢复指导等服务。

       (六)加强手术室外**与镇痛。在保障手术**的基础上,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手术室外的**与镇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舒适诊疗的新需求。优先发展无痛胃肠镜、无痛纤维支气管镜等诊疗操作和分娩镇痛、无痛康复治疗的**,开展癌痛、慢性疼痛、临终关怀等疼痛管理。通过医联体将疼痛管理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探索居家疼痛管理新模式。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开设疼痛门诊,提供疼痛管理服务。

       (七)加强**科护理服务。手术室护理服务由**科统一管理。**科护士要加强对**患者的护理服务,配合**医师开展**宣教、心理辅导、信息核对、体位摆放、管道护理、患者护送等工作,提高**护理服务专业化水平。

       四、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八)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将增加**资源供给作为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点,支持县级、地市级医疗机构和区域医疗中心的**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科和手术科室设置情况、无痛医疗服务需求情况,增加**相关医务人员数量,成立**专业组或亚专科。不断提高**科医师急救服务水平,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镇静、镇痛和生命支持。进一步完善临床路径、诊疗指南中的**相关内容,制定**技术操作规范,重点增强疑难危重患者的**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九)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完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加强省、地市两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完善质控体系组织架构,加强**专业质控人才培养。医疗机构要加强**科、**门诊、疼痛门诊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优化服务流程,保障患者安全。

       五、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

       (十)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将**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综合考虑,统筹推进,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疾病严重程度、手术时间、患者年龄特殊性、医务人员专业能力培育投入等因素,合理测算手术**成本,理顺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加快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审批。做好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医疗控费等政策衔接,保证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十一)调整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比。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现按需设岗、按岗位管理。合理调整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比,使**科医师与手术科室医师比例达到合理范围,科学调整**医师工作负荷,确保医疗安全。三级综合医院**科医师和手术科室医师比例逐步达到1:3。二级及以下综合医院可以根据诊疗情况合理确定比例,但不低于1:5。专科医院根据需要合理确定比例。医疗机构招聘**科医师时,应当强化**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要求,淡化对学历、论文等要求。

       (十二)增强**医务人员职业吸引力。在岗位聘用、评优评先以及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要充分考虑**工作特点和技术劳务价值,向**科医务人员倾斜。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生活、工作条件,缓解**医务人员压力,充分调动**医务人员拓展服务领域的积极性。

       六、切实做好**医疗服务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和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将其纳入健康中国建设和深化医改的重点工作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衔接,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落实责任,完善配套措施,统筹推进。各地要在2018年11月底前,制定**医师培养规划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十四)强化部门协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推动开展规范化的**医疗服务,加强服务监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机制,鼓励**医师多点执业,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财政部门要落实投入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医师培养与使用激励、**临床专科建设的支持力度。医疗保障部门与价格监管部门要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统筹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监管工作。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十五)加强宣传督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和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加强**相关健康宣教,为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督导制度,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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