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phi.cn 2018-11-14 09:45 来源:赛柏蓝
12月1日起,一批药品上量,一批药品出局。
11月13日,武汉市医用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公示武汉市第一批药品带量议价拟入围候选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入围结果公示期为11月13日至11月19日,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做好备货工作,各医疗机构做好清库工作,本次入围品规拟于2018年12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带量采购价格,其他未议价成功的品种品规暂停交易。
根据武汉市医用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的《2018年武汉市第一批药品带量议价实施细则》,第一批带量议价药品目录一的药品,除个别药品外企独家入围外,绝大多数药品均由过一致性评价药企和外企共同入围,而目录二的药品除注射用磷酸肌酸钠,全部出局,将被暂停交易。
国家带量采购或年底执行
一段时间以来,武汉市的带量采购之所以受医药界关注,主要是因为:
虽然武汉市不是国家医保局主导的联合采购试点城市,但是武汉市相关文件多次明确向试点城市带量采购工作看齐。
武汉市的带量采购在国家局主导的联合采购试点城市之前开展,且参与品种如阿托伐他汀、右美托咪定、恩替卡韦等与国家试点集中采购的第一批目录一致。
可以说,武汉市第一批带量采购入围结果对于关注国家药品集采的业内人士来说,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而国家带量采购正式启动的时间,也一直未为业内所关注。
据赛柏蓝了解到的最新消息,国家带量采购的品种、独家中标未做调整,新近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将会增补进去,而价格降幅大约是独家10%、2家20%、3家40%,年底有望执行。
除集采目录外,武汉市在坚持政府指导、市场主导、量价挂钩、议采合一上也与国家带量采购保持了一致。
落实量价挂钩、议采合一
根据湖北省卫计委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通知》,武汉市第一批药品带量议价坚持政府指导、市场主导、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落实分类采购、议釆合一、量价挂钩。
武汉市的带量采购要求各釆购主体应坚持以量换价、以量控价、以量保供的原则,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带量采购目录。
此外,通知要求在总结试点城市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基础上,各市州、部省属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带量釆购工作。
部分重点监控药品被要求降价30%
根据武汉市医用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的《2018年武汉市第一批药品带量议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仍将参与议价的药品分为第一质量组和第二质量组,且不同质量组的药品面临的降幅不同,可以说尊重了优质优价的企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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