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phi.cn 2019-07-25 10:09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7月23日,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关于人用**总论国家药品标准修订草案的公示》,拟修订人用**总论国家药品标准,并对公示稿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征求意见。记者梳理发现,公示稿主要涉及**分类及定义、内包材的研究和评估、生产与检测等内容的修改。
公示稿梳理人用**的分类,将多联**和多价**归入联合**,并调整灭活**等类型**的定义。
在生产用培养基/培养液的相关内容中,公示稿明确细菌用培养基“应尽可能避免使用可引起人体过敏反应或动物来源的原材料,任何动物源性的成分均应溯源并符合‘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及辅料质量控制规程’相关要求”。
公示稿增加了对内包材的要求,明确“直接接触**的内包材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内容物的质量,**相关的内包材、辅料、稀释剂应与**作为整体进行充分研究和评估”。
在生产相关内容中,公示稿对原液制备、抗原纯化、半成品配制、成品检测等内容有较大篇幅的修改,如在半成品配制相关内容中,公示稿明确**制品的生产设计应使相关设备的能力与生产规模相匹配,为保证上市产品的溯源和追踪,半成品配制应来源于一批原液,不同批原液合批配制半成品的,应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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