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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扩面影响之观点争鸣,你怎么看?
热门推荐: 药品价格 国家医保局 4+7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2019-07-25
近日,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了“4+7集采扩面企业座谈会”,透露了4+7集采将以25个中选品种为采购标的,由之前的11个试点+已经跟标实施的福建、河北,拓展到全国范围实施采购。

       近日,国家医保局组织召开了“4+7集采扩面企业座谈会”,透露了4+7集采将以25个中选品种为采购标的,由之前的11个试点+已经跟标实施的福建、河北,拓展到全国范围实施采购。

       方案的实质是,用4+7价格成果,扩大市场规模,吸引更多企业竞争,平分市场,从而发现更低价格。对于4+7扩面带来的影响,各家券商也给出了不同的看法和观点。

       【国信证券】

       1)时间节奏明确: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品种实际于2018年12月招标、2019年3月执行,第一批品种扩大到全国(扩面)的时间节奏明确,预计将于2019年底招标、2020年初执行,第二批集采进度可能放缓,将参考第一批执行和扩面情况,预计将于2020年上半年开始。

       2)全国价格联动明确:第一批品种在4+7城市(约占全国用量10-15%)的执行价格显著低于全国其他地区、形成价格洼地;根据商品的一价定律,市场此前预期过多种价格联动方式路径,现在政策预期逐步明确。

       根据此前政策吹风预期,福建、河北两省全省有可能直接跟标第一批结果,除4+7城市+2省的全国其他区域市场中,预期医保局将拿出50-70%份额(预计占全国用量40-50%)用于扩面集采。仿制药集采价格将从4+7城市扩散到全国所有省份,未来将以集采价格为参考,加快探索按通用名制定医保支付标准。

       3)扩面集采思路明确,但力度并未实质性放松:因4+7城市规模有限、配送简单,医保局第一批采用价独家中标模式;考虑到全国规模较大,单一厂商产能及配送难以满足和及时响应,预计扩面将采用价多家跟标(价中标、允许次低价若千企业跟标)、轮流选择省份区域的模式。

       如果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厂 商超过3家、 且扩面区域能够保证带 量采购,因为全国扩面带量规模不小于4+7集采带量规模,根据博弈理论分析,第一批品种扩面时在4+7中标价格基础上仍有进一步的降价动力,第二批品种的整体降价幅度并不一定会小于第一批整体降价幅度;

       但国信认为,由于政策预期明朗后博弈规则和路径明确,第一批中个别品种的极端降幅很难再次出现(但不排除非理性报价可能性)。

       4)政策推进和执行情况仍然有待观察:由于座谈会纪要仅为网传稿,不排除政策制定者修改或者微调方案,以最终公布的方案为准,全国扩面时集采带量的执行力度与4+7城市(目前观察执行情况较好)可能存在一定差距,这会影响企业的降价或跟标意愿,以及降价中标后的实际销售回报。

       5)仿制药进入后集采时代:医保局明确,3家以上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后不采购、不报销未过评药品的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执行。这表明仿制药只有走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道路,而类似于4+7或者扩面的全国集采模式将取代原有的省级招标模式,成为仿制药行业的新常态。

       从微观角度看,仿制药的准入门槛、竞争格局决定了价格体系和市场份额,进而决定某一品种的潜在市场规模;从宏观角度看,只有具备仿制药集群化研发注册、生产销售能力的企业,才有可能在后集采时代逆势而.上求发展。

       【光大医药】

       光大认为,这次座谈会体现了国家医保局推进药品带量集采的决心,同时后续全国推广的带量采购方案可能在4+7地区执行经验的基础上有所调整:

       1)品种、时间、地域范围:首先将首批品种带量采购推向全国。计划执行范围的推广先于品种的拓展,首批25个带量采购品种将于2020年推向全国(“2019年10月前出文件,年底招标,2020年开始执行”),第二批品种的集采计划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开始。

       2)量价关系:量价挂钩,但不再独家中选。该方案仍然坚持量价挂钩的原则,但不再独家中选,而是可以有3家(或以上)中选(“所有企业以不高于4+7中标价格申报,报价的企业直接中选,其余企业依次决定是否接受报价,直到中选企业满3家(或以上)”)。

       “若一家中标给予50%量,两家中标给60%量,三家中标给70%量。”“根据报价高低,企业交替轮流选择省份,所挑选省份报的量总和即是此企业约定的量”由独家中选放宽到3家(或以上),将带来不同品种的降价压力的巨大分化,3家以内竞争品种的降价压力将有所缓解,3家竞争以上的品种仍面临较大压力。

       3)周期:有所延长。两家中标的品种招标周期1年,3家(或以上)中标品种2-3年。执行周期的延长将缓解中选企业的经营压力,如产能扩建安排,将提高相关企业业绩确定性。

       4)保障措施:强化赛跑机制。“将全国执行3家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不得采购未过评药品,不但不采购,而且不报销。”

       【天风证券】

       从此次会议传递的信息来看,比之以往的激进,新的带量采购政策更加温和审慎推进。和此前“唯一中标”试点政策相比,允许多家企业中标不仅可以预防突发事件导致的供应短缺、避免一家独大等问题,对于企业来说也意味着有了更多机会参与集采,对于一致性评价。

       【兴证医药】

       根据相关媒体披露的信息,第一批带量采购的25个品种未来有可能从“4+7”这11个城市“扩面”至全国,在以此前“4+7”中标价为“天花板价格”的基础上,即不高于此前“4+7”中标价,可能引入多家中标企业。

       多家企业中标有望是未来的“新常态”

       相较于此前“4+7模式”,本次网传内容的变化在于“适度竞争、多家中标”,相较于之前中标企业赢者通吃,此次在中标企业数量方面有一定的缓和。

       事实上,独家中标在“4+7”扩围中出现调整是符合逻辑的:相比于价格的下降与否,药品行业的底线是质量与供应保障。独家中标固然更有利于降价,但如果推广至全国(如全国50%以上的用量给予1家企业),则在极端情况下(如中标企业出现质量问题、突发情况或有意断供)药品供应保障会受到极大冲击。

       且全国推开的独家中标容易让企业面临“0或1”的选择,在产能规划、原料药保障等方面的预测会很困难(完全取决于是否中标,具有很大偶然性)。因此如果未来在全国执行中能够让3家或更多的仿制药一同保障供应,则可以在价格与供应保障之间求得平衡。

       另外,尽管未来独家中标可能放开,质量的标准预计仍将坚守(一致性评价仍将是底线,不通过一致性评价不得采购且不报销),这样一来,带量采购对应品种的市场未来将快速向头部企业集中(既有产能,价格合理,且供应保障充分),具备质量优势和成本优势的国产企业将赢得市场,形成“原研+少量国产企业”的寡头竞争市场。

       未来第二批产品降价幅度如何判断?

       考虑到今年第一批4+7品种有可能扩围、医保目录即将调整等综合因素,今年年内开启第二批带量采购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估计要等到2019年上半年)。

       从目前来看,如果独家中标的方案得到调整,则对于竞争结构较好的产品(三家及以内)会有一定程度的利好,但对于多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竞争依然将比较激烈(且这次新闻报道中有提及,从采购周期上来看,2家中标的品种采购周期为1年,3家或以上中标则采购周期为2-3年,具有鼓励企业尽快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意味,可见未来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新四类品种上市速度会加快)。

       另外,从监管部门推行4+7时的政策出发点来看,挤压药品流通环节的不合理加价,促进价格回归新常态(同时也需要避免过度无序的降价,给予企业合理的利润)是基本的政策诉求。

       因此对于第二批带量采购的降幅,也不宜过度乐观,未来带量采购方案的任何调整都是“局部”的,而企业转型创新/难仿药,或在仿制药领域形成价格合理的多品种梯队才是长期的出路。

       【民生医药】

       1)对于第一批中标品种、厂家:可能会有结构性机会(第二轮放量),但是到具体品种的分析上这种结构性机会可能存在被降价对冲掉,所以对于第一批已中标品种、企业,民生医生持谨慎乐观态度。

       可能利好目前过一致性评价企业在3 家以内相关品种的公司,比如:华海药业(厄贝沙坦、厄贝沙坦氢氯噻嗪、赖诺普利、氯沙坦、利培酮)、乐普医疗(氯吡格雷)、京新药业(左乙拉西坦)、科伦药业(艾司西酞普兰)等。

       2)对于规则放大到全国,有望极大加速医药产业集中度提升的速度,属于长期利好仿制药中的头部企业(品种数量众多或现金流良好支撑进一步研发仿制药系列化产品的企业),短中期影响相对有限。将利好仿制药领域有持续产品迭代能力或现存产品管线丰富的公司,比如中国生物制药、科伦药业等。

       【国盛证券】

       1、第一批带量采购进行全国统一联动,时间进度上比市场预期要快,意味着高层非常认可第一批4+7的结果,和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上把带量采购的地位上升到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相符,大方向上挤压药品流通环节的价格水分是不会变的。

       2、整体来说规则是有所缓和的,但是不宜盲目乐观:对于第一批4+7品种来说,首先在4+7中标价的基础上再进行低价中标是超预期的,对于竞争格局相对较好的品种,那么进一步降价的幅度不会太大,但是由于2家中标的执行周期只有1年,未来有竞品获批可能还会进一步降价;

       而对于竞争格局较差的品种,采购周期为2-3年的情况下,可能还是不容乐观。此外,由于全国执行后完全不需要销售费用了,将加速药企销售模式的转型,对于4+7带量采购中降价幅度60-70%以下的竞争格局好的品种,不会对利润造成太大的实质影响。

       对于第二批带量采购,如果沿用此方案,是第一批带量采购囚徒困境的变式,由独家中标转向三家中标,规则上肯定是有所缓和的,但是不宜盲目乐观。

       一方面,由于未来未过评的品种(3家已通过一致性评价)不采购不报销,可能会导致药企加速申报一致性评价,如果竞品有6-7家的话,囚徒困境没有发生根本改变;

       另一方面,即使竞争格局相对较好,未来在集采规则上是否会打补丁以及出限制性条件仍需观望,毕竟有第一批带量采购降价幅度的先例在。

       3、有3家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以后,未过评品种不采购、不报销,意味着一致性评价已经彻底变成基础门槛,主要影响:

       对于仿制药企业来说,集中度提高是长期趋势,利润率下滑但是利润体量变大,从长期来看对优质仿制药企业并不是坏事;

       对于出口转内销的企业来说,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直接跨过基础门槛;对于CRO企业来说,一致性评价进度会进一步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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