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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采购量完成超预期,启动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报送!

https://www.cphi.cn   2019-08-07 09:18 来源:医药经济报

8月6日,西安市发布《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西安地区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报送工作的通知》。据了解,西安地区“4+7”试点工作于3月25日启动以来,国家约定采购量和西安地区准备采购量完成情况已超过预期。经研究,决定启动西安地区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报送工作。

       8月6日,西安市发布《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西安地区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报送工作的通知》。据了解,西安地区“4+7”试点工作于3月25日启动以来,国家约定采购量和西安地区准备采购量完成情况已超过预期。经研究,决定启动西安地区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报送工作。

       同时,西安明确,医疗机构在完成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过程中,要继续遵守“4+7”试点工作的政策规定,确保及时回款。这将意味着,对于中选药品来说,不仅可以如约完成采购用量,现已正式开始增加采购量的报送,并能够得到同样的政策红利,中选品种将快速上量。

       西安确定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

       根据西安要求,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是指西安地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完成国家约定采购量和西安地区准备采购量后,仍继续采购和使用相应中选药品品种时增加的数量;以及各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国家约定采购量和西安地区准备采购量中未包含的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品种及数量。

       同时,西安也表示,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由西安地区各公立医疗机构及参与“4+7”试点工作的其他相关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各公立医疗机构需结合临床需要以及3月25日以来中选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情况,统筹考虑,研究确定本采购周期内25个中选药品的后续用量;参与“4+7”试点工作的其他相关医疗机构,可以结合临床需求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采购和使用的中选药品品种及增加采购量。

       在业界看来,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中选药品已经成为“4+7”集采主旋律。目前,中选药品用量符合并超过预期。根据国家医保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389号建议的答复中所透露的最新信息显示,截至5月31日,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城市采购总量达到8.53亿片(支),采购总金额达到11.51亿,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53.18%。

       相信除西安外,其它“4+7”城市也不同程度地面临中选药品采购量完成超过预期的情况。随着“4+7”不断深入推进,对于超量部分如何采购,此前各地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说法。不过,不久前,河北在发布的《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直接强调,“采购量完成后,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河北省具体提到,明确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同时,要求加强监测考核,保证完成用量。对各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数据、完成情况按月进行监测。在保证中选药品用量的基础上,各公立医疗机构剩余用量仍可采购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其它价格适宜的药品。采购量完成后,应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原则上数量按比例关系折算后未中选药品使用量不得超过中选药品。

       增加采购量继续确保及时回款

       值得关注的是,西安不仅要求医疗机构填报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对于增加的采购量也给予同样的政策待遇。西安提出,各相关医疗机构要本着“客观准确、实事求是、满足临床”的要求,如实填报本单位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确保填报数据能够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同时,各相关医疗机构在完成中选药品增加采购量过程中,要继续遵守“4+7”试点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购销三方协议,确保及时回款;预付周转金申请拨付等仍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医保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医保发〔2019〕3号)规定执行。

       此外,西安也强调,除各公立医疗机构外,参与“4+7”试点工作的其他相关医疗单位也必须严格按照中选药品采购价格执行,不得出现任何加价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与“4+7”试点工作资格。

       对于医疗机构报量问题,国家层面也有新消息传出。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在业界流传,其中要求相关省份统计汇总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2017年和2018年实际采购数据,并鼓励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与本次集中采购。日前,河南、安徽、江苏等多地相继展开“4+7”中选品种报量工作。

       在“4+7”集采或向全国扩面趋势下,对医药行业、药企的颠覆性影响愈加显现,尤其对于过专利期原研药来说,在国内医院市场将面临越来越严峻的考验。正如辉瑞最新发布的2019年半年报显示,辉瑞中国区普强业务下降20%。辉瑞也在半年报中称:普强在中国运营下降主要是由于2019年3月在某些城市落地的带量采购项目,对立普妥和络活喜销量预期产生的不利影响。

       而进一步降价已经箭在弦上。按照此前透露的“4+7”集采扩面到全国推行的政策要求,第一批中标价格将作为限价,也就是要想参加第二批集采,价格必须低于或等于第一批的中标价格。

       在业界看来,扩大市场规模、让企业竞争,从而发现更低价格已成为医保部门招采改革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4+7”扩面后的降价趋势,国信证券则分析指出,全国扩面带量规模不小于“4+7”集采带量规模,第一批品种扩面时在“4+7”中标价格基础上仍有进一步的降价动力,第二批品种的整体降价幅度并不一定会小于第一批整体降价幅度,不过第一批中个别品种的极端降幅或很难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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