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复星医药发布公告称梁剑峰,公司董事会收到梁剑峰先生的书面辞职函,梁剑峰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梁剑峰先生的辞职函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先生已确认,其于任期内与董事会之间概无分歧。董事会对梁剑峰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
梁剑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本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本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补选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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