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
  • 供应商
  • CAS号
  • 采购
  • 资讯
  • 会展活动

热搜关键词: 医药物流 缬沙坦 新华制药 盐酸莫西沙星 制药机械 >>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热点在线 >> 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https://www.cphi.cn   2020-04-26 09:24 来源:新浪医药新闻

4月24日,国家卫健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法共计14条

       4月24日,国家卫健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法共计14条。

药物政策

       随着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我国药品短缺矛盾有所缓解,大范围、长期性短缺情况较少,主要是暂时性、局部性短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要求,国家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为加强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建立健全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做好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工作,为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的制定、发布、调整奠定基础,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国家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本办法共十四条:第一至四条明确了制定依据,短缺药品、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的定义,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和制定主体;第五至九条明确了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的制定原则和程序,包括形成基础清单、专家论证、组织复核、审核发布等重点环节;第十条明确了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调出原则;第十一条明确了纳入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药品的采购政策和价格监管政策;第十二条至十四条为相关附则。

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如果这篇文章侵犯了您的权利,请联系我们。

市场动态更多 >>
主编视角更多 >>
热门标签更多

投稿合作联系方式: Kelly.Xiao@imsinoexpo.com 021-33392297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355号城开国际大厦7-8楼 200030

CPHI 网上贸易平台: CPHI.cn| Pharmasources.com| CPHI-Online.com
客服热线:  86-400 610 1188 (周一至周五 9: 00-18: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