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贵州关德兴宝芝 林药业有限公司、贵州瑞成药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发证,依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予以注销并公告。
附表: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2家企业
来源:贵州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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