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九洲药业时任监事许加君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许加君配偶王海冰短线交易涉及金额近220万元,上交所对许加君通报批评,该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许加君于2011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9日担任九洲药业监事。2020年9月8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时任监事许加君的配偶王海冰于2020年3月6日至7月9日期间,累计买卖公司股票合计24笔。其中,买入12笔,合计买入股数97500股、金额2189566元;卖出12笔,合计卖出股数116100股、金额2644061元。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将其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九洲药业时任监事许加君的配偶王海冰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6个月内买入卖出97500股,构成短线交易,涉及金额2189566元,且违规次数频繁、违规交易股数和金额较大。根据九洲药业2020年9月8日披露的公告,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68866.31元已上缴公司。
在规定期限内,时任监事许加君提出申辩理由,上交所认为其申辩理由不成立。通告指出,根据《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违规收益。责任人所称及时督促配偶将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是《证券法》的法定要求,不构成减轻违规责任的合理理由。上交所已综合短线交易违规买卖股份数量、违规金额及相关情节,对相关违规进行处理。责任人所称情况已在纪律处分过程中予以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许加君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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