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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判决3.6万人!药品“安全风暴”来袭,剑指何方?

https://www.cphi.cn   2022-06-28 11:02 来源:药智网 作者:茴香

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已判决3.6万人!药品“安全风暴”来袭,剑指何方?

       《通知》截图图片

       来源:国务院官网

       一纸文书,直接将“药品安全”送上头条。

       药智网联合创始人李天泉认为,“近20年,无国务院带头成立打击药品安全的违法工作小组先例,新一轮大调整来袭。”

       重点打击哪些行为?

       吃了这个药,可以治愈糖尿病;喝了那个酒可以壮阳……生活中,很多这类广告充斥在各类媒体上。

       事实上,他们打着各类非医药的旗号,却是干着卖假药、劣药的勾当。

       据统计,2013年至2021年,中国全国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罪一审刑事案件2.7万余件,判决人数3.6万余人。

       药品制假贩假越演越烈,国务院利刃出鞘。

       据6月24日发布的《通知》指出,该工作小组,要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等。

       “乍一看,里面没有对危害药品安全的领域做细分,但有迹可循。”李天泉说。

       据他预测,对于本次国务院重点打击的对象,分为3种类别:

       假药、劣药

       对于该领域,政策一直是“应扫尽扫”原则。

       自从今年年初,国家药监局启动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省市积极配合,开展并落实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据统计,目前安徽、辽宁、上海、北京、山东等各地均在进行。

       违法行为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过程中掺杂使假等行为。

       据中国报道6月27日最新消息,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已于近日组织召开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推动全省系统以更大力度扎实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药品前沿领域(未有明确政策规范)

       目前,国内没有明确政策规范指导、或者没有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却有打着药品、生物制品旗号交易的行为。

       “比如干细胞领域、医美领域等。”

       网络非法销售

       自从2013年互联网医疗发展元年之后,京东健康、阿里健康、叮当健康等各类互联网医疗起飞。

       本质都是医药电商的他们,也引来了一波灰色产业链的滋生,进行网络非法销售药品等。

       “尽管,国家大力打击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但其实这次,对正规药企并无影响。”他说道。

       为何此时启动?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五音难正六律。”

       改革开放初期,历史遗留问题叠加开放政策助长的不正之风:乱办药厂、非法制售药品、冒牌伪劣……

       药品安全问题乌烟瘴气,改革迫不及待。

       直至1978年,国家医药管理总局正式成立,结束了医药“无头”和“多头”监管的局面。

       1984年,第一部《药品管理法》出台,1985年7月正式施行……

       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医药行业日渐规范,而围绕着药品的外围灰色产业链依旧乱象丛生。

       “比如用针管灌装生理盐水,假冒九价人乳头瘤病毒**销售;黑作坊将中药和西药混合研磨成粉冒充纯中药销售等等。”

       李天泉认为,对于一些细胞治疗、医美等领域,未有资质或未有明确规范的前沿领域企业,对于此次工作小组的成立,应该引起足够重视,我国将在相关配套政策发布后,对医药及衍生相关灰色领域,引导逐步走向规范。

       另一方面,针对药品安全,超10个部委联动打击,也足以说明本次对药品安全领域的足够重视,通过药监局、公安部、网信办、司法部、商务部等各个政府部门对药品进行全面监管,充分保障老百姓的身体健康。

       ————————————————

       附《通知》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

       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函〔202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国务院决定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勇  国务委员

       副组长:王志清  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洪祥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

       杜航伟  公安部副部长

       李 利  国家药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焦 红  国家药监局局长

       成 员:孙业礼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盛荣华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王江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 炤  司法部副部长

       盛秋平  商务部副部长

       李 斌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际文  海关总署副署长

       甘 霖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颜清辉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

       廖进荣  国家邮政局副局长

       徐景和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

       沈 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 谦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药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地方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国家药监局副局长徐景和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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