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赛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相关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新增原液生产场地的补充申请获得批准,新生产场地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越达路1718号。
本批件系国家药监局同意金赛药业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 激素注射液相关补充申请的批准通知书。公司将积极推进该产品的相关工作,产品市场销售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合作咨询
肖女士
021-33392297
Kelly.Xiao@imsinoexp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