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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HI制药在线 资讯 宁波美诺华药业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宁波美诺华药业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03-21
近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诺华”)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安 徽 省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为GR202234005800,发证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有效期为三年。

       近日,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诺华”)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安 徽 省 税 务 局 联 合 颁 发 的 《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为GR202234005800,发证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有效期为三年。

       安徽美诺华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安徽美诺华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即 2022 年、2023 年、2024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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