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规格:0.75g 和 1.5g)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3B01615、2023B01616),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一、上述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剂型:注 射剂
规格:0.75g、1.5g(按 C16H16N4O8S 计)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63759、国药准字 H20063758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05302023
批件主送机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 年第 100 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 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告》(2020 年第 62 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相关信息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是由英国葛兰素公司研制生产的第二代头孢菌素,1978年首次在英国上市。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包括呼吸道感染、耳鼻喉科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女性生殖系统、淋病及其他感染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射用头孢呋辛钠(规格:0.75g 和 1.5g)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有利于扩大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合作咨询
肖女士
021-33392297
Kelly.Xiao@imsinoexp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