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国采全面落地、第九批国采报量时间临近的同时,各省、联盟等集采同样动作不断,多个涉及全国过半省份的集采都在8月有新进展。
01
河南等十九省联盟,
24个品种展开申报
8月11日,河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申报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采品种相关产品资质的公告》,对尿激酶、破伤风人免疫 球蛋白等24个品种展开申报(完整品种名单见文末附1),申报材料递交时间截至8月14日上午10时。
此次十九省联盟集采涉及的24个品种中,除胶体果胶铋为口服常释剂型外,其余均为注射剂、冻干粉针等,其中去乙酰毛花苷注射剂、维生素K1注射剂、凝血酶散剂、尿激酶注射剂等多个品种被纳入国家短缺药监测名单。
从河南省医保局本月初发布的《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来看,此次集采在综合评审指标评分权重方面存在调整。
与此前的十四省联盟集采评分规则相比,十九省联盟将按照新注册分类批准化学药物情况(包括且不限于本次集采品种)的分值从15分降低到5分;参加集采情况由10分调整为5分。
同时,医疗机构覆盖情况分值从10分增加到20分,市场覆盖情况从“按排名给分”改为按企业品种报量占比情况计算得分。
在分配量方面,综合评审得分最高和中选价格最低的药品都可以获得医疗机构该药品报量的100%需求量作为约定采购量,也可优先获得其他企业的待分配量。
除十九省联盟外,还有一些地市级集采也覆盖了多个短缺药品种。今年6月,广州发布《关于开展阿托品注射剂等25个药品相关产品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其中13个品种被纳入国家“短缺药品监测品种及生产企业”名单,包括阿托品注射剂、酚妥拉明注射剂、苯巴 比妥注射剂等。
02
全国中成药集采,
多省即将执行中选结果
湖北、青海、北京等针对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发布最新进展。
其中,湖北在《关于开展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集中申报和信息维护的通知》(中选品种供应清单见文末附2)中计划,将于8月15日17:00前完成申报及维护工作;青海将在8月16日17:00前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北京的中选产品采购量确认及分配工作已在8月8日完成。
除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上海也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中成药带量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对血塞通、双黄连等17个产品组共76个药品展开数据填报(完整药品名单见文末附3)。
03
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采中选结果
8月15日起执行
8月2日,重庆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8月15日开始执行此前由广东牵头的联盟集采中选结果,涉及阿米卡星滴眼剂、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体剂、清热消炎宁胶囊/片/软胶囊等39个品种,共196个药品(完整名单见文末附4)。
按要求,此次集采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中选产品价格,不得再次议价,不得在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实施期间突击采购,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只采不用”。
市医保监测中心测算医保总预付金。各级医保部门在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向医疗机构拨付医保预付金,作为其向企业支付中选产品货款的周转金。经规范程序审定后的次月底前将医保预付金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在采购期第6个月末,预付剩余金额。
04
其它集采接续工作
8月10日,广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第二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续签中选品种第二采购年的实施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8月3日,辽宁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八省二区”省际联盟第三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接续工作的通知》,部分品种接续情况存在调整。
由于原“八省二区”联盟部分品种与第八批国采存在重合等原因,除注射用头孢噻肟钠和骨化三醇软胶囊执行第八批国家集采中选(辽宁)结果,以及注射用环磷腺苷和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中选企业不再按中选价格继续供应联盟省份,中选结果终止外,采购其他中选药品继续执行省际联盟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附1:河南等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采品种名单
附2:湖北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中选品种供应清单
附3:上海中成药带量采购品种范围
附4:重庆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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