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赛药业”)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关于 EG017 软膏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此前,国家药监局于 2022 年 7 月已同意 EG017 软膏开展绝经后女性干眼症的临床研究,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现批准金赛药业申报的 EG017软膏开展干眼症的临床研究。
此次获批准的干眼症临床研究不局限于绝经后女性人群。
本药品获得临床试验批准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针对适应人群及时组织开展该药品的临床研究工作。鉴于 EG017 软膏尚需开展相关临床研究,研究结束后的上市批准等工作仍有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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