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重庆市医保局发出关于《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挂网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该市将加强对挂网药品的价格管理,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
《征求意见稿》显示,重庆将充分运用差比价规则强化带量采购药品价格管理。
对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含期满接续采购,下同)中选(含备供和第二备供)药品清单之外的同中选企业同药品通用名其他规格或包装的药品,挂网价格应按照中选价格差比后执行。
第八批及以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我市的主供药品和备供药品分别按其中选价格直接挂网供应,第二备供企业、非我市主供及备供企业按照不高于本企业中选价 1.5 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原则挂网供应。前七批国家集采协议期内的中选药品在我市为非主供、非备供的,鼓励医药企业主动调整至不高于本企业中选价 1.5 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后 1 个月内开展已挂网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具体调整方法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重庆还将完善限价挂网药品价格管理,对于限价挂网药品按制剂规格申报产品价格(制剂规格是指同企业同药品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同企业同药品通用名同剂型挂网药品规格、数量不受限制,不同规格间符合差比价关系。
合作咨询
肖女士
021-33392297
Kelly.Xiao@imsinoexp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