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湖南省医保局连发三个通知,该省将在同时在8月1日执行国采第六批(胰岛素)专项接续、“陕西九省联盟”和“江西干扰素联盟”集采及京津冀“3+N”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值得注意的是,第六批国采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结果要执行两票制,但其余几个项目暂不执行两票制。
7月22日,湖南省医保局连发三个通知,该省将在同时在8月1日执行国采第六批(胰岛素)专项接续、“陕西九省联盟”和“江西干扰素联盟”集采及京津冀“3+N”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值得注意的是,第六批国采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结果要执行两票制,但其余几个项目暂不执行两票制。
通知显示,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陕西九省联盟采购周期原则上至2025年12月31日,江西干扰素联盟采购周期原则上为4年,两批次第一协议年度执行时间均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约定采购量按前期报量进行折算(按附件约定采购量×5/12)。
而京津冀“3+N”联盟采购周期为一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采购周期内,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与本次联盟带量采购的药品存在重复,按国家中选结果执行。
在采购执行上,胰岛素严格按照中选结果作为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非中选的胰岛素产品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支付标准不超过同类别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或医保谈判价格。而另外三个集采项目则没有明确医保支付标准与中选价之间的衔接关系。
价格联动方面,胰岛素集采接续不存在联动问题,但其他三个项目则明确中选产品若产生新的低价(含阳光挂网价格和中选价格),30天内应主动申请降价。
此外,通知也明确了中选品种在同通用名剂型采购总量中的占比要求,陕西九省及干扰素联盟原则上不得低于80%。而京津冀“3+N”联盟则根据中选数量,2家中选的不低于70%,三家及以上中选的,不低于80%,同质量层次单位可比价不超过中选价格的非中选产品,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中成药协议年度总采购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同期的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