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辽宁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转发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该通知明确,按照《意见》规划和要求,做好基层用药种类衔接,药品配备品种数低于190种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求适当增加用药品种。
根据《意见》规划,2025年起,辽宁省将初步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内的用药目录动态调整和联动机制。这意味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配备将更加科学合理,药品种类将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增加,特别是药品配备品种数低于190种的机构,将根据医疗服务推荐病种适当补充用药品种。
到2027年,紧密型医联体内的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将全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配备将更好地满足上下转诊的用药需求,进一步提升患者的用药体验。
辽宁省强调加强多部门协作,完善药品配送服务,强化药品质量安全和支付保障。鼓励建设县域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优化偏远地区的药品配送,缩短配送距离,提高配送效率,降低供应成本,杜绝浪费。这一举措将有效解决基层药品供应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市需组织开展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基层用药品种优化调整情况报告省卫生健康委,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2024年11月22日,国家卫健委、工信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等六部门发出《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国卫药政发〔2024〕38号,下称“38号文”)
以基药、医保、集采中选药品为重点制定医共体用药目录
38号文指出,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以基药、医保、集采中选药品为重点,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根据遴选和调整规则统筹确定紧密型医联体(包括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用药目录,该目录应当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不超过1年。
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用药不受“一品两规”限定
38号文指出,推动二、三级医院用药目录中的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向基层下沉,满足转诊用药需求。紧密型医联体可作为整体研究确定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品种数量,通过处方实时查阅、互认共享,为慢性病、常见病复诊患者开具处方,优化药品配送服务,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用药不受“一品两规”限定。
紧密型医联体内药品联动机制工作目标,2027年全面实现
38号文要求,2024年底前,省、市级卫生健康委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及时调整用药目录并建立动态优化机制,加快建立处方集中审核制度,药品配备品种数低于本省份基层用药品种数平均值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求适当增加用药品种,医保定点的村卫生室配备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用药基本与乡镇联动。
2025年起,乡镇卫生院用药品种与县级医院保持联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持续优化用药品种,以省为单位分类明确县(市、区)域内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化措施。到2027年,紧密型医联体内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建立,人民群众基层用药可及性和药学服务获得感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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