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发布通知,要求相关医药企业开展药品挂网价格确认工作。
本次确价范围覆盖安徽省目前所有挂网药品,针对同通用名、同规格、同批准文号但包装系数不同的药品,统一以"全国最低有效挂网价"作为规范限价标准。
企业需在2025年3月26日至31日期间,通过药品集中招标系统"药品一览表价格确认"模块完成价格查询与确认,同步上传加盖公章的《相关药品挂网价整改承诺书》。对于存在异议的药品价格,企业须在系统提交省级官网截图、价格公告等佐证材料,详细说明不接受确价的具体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确价采用"最小制剂单位全国最 低价"作为全系药品限价基准。经确认的"一览表价格"将自动与安徽省原有省级限价比对,取两者中的较低值作为新版限价标准。对于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药品,系统将默认采用"一览表价格"直接纳入限价体系。特别提醒企业关注信用评价关联机制,所有申报行为均纳入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管理范畴。
根据工作安排,完成价格确认的药品将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未来全国各省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安徽省限价体系。
合作咨询
肖女士
021-33392297
Kelly.Xiao@imsinoexp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