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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HI制药在线 资讯 集采优化方案,报量份额超50%“爆仓”,优化熔断,1.5倍医保支付标准......

集采优化方案,报量份额超50%“爆仓”,优化熔断,1.5倍医保支付标准......

热门推荐: 征求意见稿 政策方案 药品集采
作者:子非鱼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2025-03-28
业内流传《进一步优化药品集采政策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文章介绍了该方案在多方面的具体内容及对行业的影响。

今天,一份《进一步优化药品集采政策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内容在业内流传,时值优化集采方案的当口,内容一经传出,引发行业高度关注。

该《征求意见稿》显示:

在准入机制方面,明确集采范围聚焦于专利过期、市场竞争充分、市场规模较大的成熟药品,排除创新药及高风险品种。企业需以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为投标门槛,要求生产线两年内无重大质量缺陷,且具备两年以上同类型药品生产经验。对于停产两年以上的药品,需重新完成质量比对研究并经药监部门确认后方可参与集采,确保质量稳定性贯穿生产全流程。

采购规则改革重点强化市场引导与风险防控。医疗机构报量需细化至具体品牌,每个品种最多选择两个品牌,避免过度集中。约定采购量根据中选企业数量动态调整,抗生素等特殊品类适当降低采购基数。竞价环节实行参比制剂与仿制药同组竞争,引入价差熔断机制,对最 低价与均价偏离过大的品种启用次低价熔断标准,同步建立低价保护机制,对口服固体制剂、注射剂等设置报价下限以防范恶意压价。企业需承诺报价不低于成本,防止非理性竞争。

分量规则注重平衡医疗机构自主权与市场公平。中选企业直接锁定报量医疗机构的供应资格,剩余量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低价优质产品。通过“爆仓机制”限制单一企业市场份额超过50%,释放超额部分给其他中选企业。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前50%低报量机构可自由选择剩余量,增强政策灵活性。全国统一中选价格,取消主供与非主供省份价差,通过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引导合理用药,最高支付限额设为中选价1.5倍,逐步过渡至以最高中选价为统一标准。

落地执行强化精准施策与配套保障。允许医疗机构按需采购非中选原研药,对因临床指南调整或政策变化导致的用量波动免于考核,重点监测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情况。推进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加速集采药品覆盖基层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建立违规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围标串标、数据造假、供应短缺等行为实施信用评价与市场禁入。

质量监管体系构建全链条闭环管理。药监部门对中选企业实施“双全覆盖”检查,重点监控低价中选品种和重大工艺变更产品。鼓励开展药品上市后再评价与真实世界研究,临床不良反应信息实时联动药监、医保部门协同处置。建立药品追溯码强制应用机制,实现采购、结算、流通全流程可追溯。

信息透明度提升计划聚焦预警机制与社会监督。动态发布“强竞争品种”预警,对过评企业超12家的品种提示立项风险,超20家时启动投标前警示。强制公开企业质量档案、监管记录及生产工艺变更信息,设立中选药品质量开放日,邀请社会公众参与生产流程监督。通过阳光化运作促进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治理格局。

该方案通过系统化规则重塑,着力解决集采执行中的质量隐忧、市场垄断、临床适配等痛点,在保障群众用药可及性的同时,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为构建高效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提供制度支撑。政策落地需重点关注企业合规适应、医疗机构执行协同及监管能力配套建设,确保改革红利切实转化为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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