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地公布执行时间全国落地进入倒计时
据赛柏蓝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9日,全国已有10个省份明确第十批国采的执行时间,包括上海、天津、广东、山东、江西、辽宁、广西、河南、内蒙古、河北。其中,天津、河北已率先执行,其余省份大多计划在4月中下旬全面落地。
具体如下:
根据国家医保局此前通知,第十批国采将于4月在全国各省份落地实施。后续将有更多省份公布具体执行安排。
目前来看,暂未公布第十批国采执行时间的不少省份均在进行第二备供企业以及残缺规格的供应企业确认,具体如下:
接下来,中选产品三方协议签订等工作将持续推进。参照第九批国采的执行进度,非中选以及非主供产品等的降价工作也将在各地陆续开展。如山东在《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十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中明确,未中选产品挂网价格联动上海市梯度降价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4月10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消息,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的普瑞巴林口服溶液473ml:9.46g*1(100ml)的中选价格为11.78元,现予以修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中其他内容不变。
执行力度空前,强化监管与问责第十一批国采即将开展
在各地政策的要求下,第十批国采在落地上执行更严、供应更稳、结算也更快。
从各地发布的相关执行通知来看,部分省份已经明确,如果执行不力,医生将会被约谈或通报,未合理用药也会处罚到医生。如天津市要求,对于不按规定采购、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定点医药机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并从医保协议考核、医疗机构评审、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惩戒等。
以往可能出现部分医院或医生因利益关系倾向使用非集采高价药,处罚机制可强制推动集采药品优先使用。同时,这一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带金销售,削弱药企对医生的灰色推广激励,减少利益驱动的不合理处方。
此外,国家医保局在进一步完善集采政策上,要求全链条可追溯。自2025年起,所有参与集采的药品必须具备药品追溯码,做到“带码采购”。
不少省份在第十批国采执行的相关通知中对此也已明确,采购平台按照“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的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及时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更新维护产品编码,如因无编码导致无法下单采购交易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
这在确保集采药品质量可控、流向可追踪的同时,还防止串货、假冒伪劣的药品进入,并防止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按照此前不少地方集采药品直接结算的要求,目前也有不少省份明确,各统筹区依据其中心下发的预拨货款的函及时预拨中选药品货款,确保医疗机构在预拨货款额度内开展采购。
这在极大程度上减少了垫资负担,传统模式下医院需先垫付药款,再等待医保报销,资金压力大。同时,部分医院因资金紧张可能延迟支付,影响药企回款,直接结算可确保及时支付,提升供应链稳定性。
为了更好地帮助集采药品落地,部分地区还公布了国采药品中选企业联系人信息,相关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可直接联系咨询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质量和供应有关情况。
根据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此前发布的通知,各地方在各批次集采执行第3个月起开展排查,鼓励集采药品“三进”。按照上述安排,或许进入6、7月后将开始第十批国采排查,医疗机构需要尽快完成进院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在第十批集采尚未完全落地之际,第十一批集采已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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