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化学药品“注射用头孢地嗪钠”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药品基本情况
1. 药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地嗪钠
剂型:注 射剂
规格:0.5g、1.0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受理号:CYHB2050814、CYHB2050815
上市许可持有人: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 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注射用头孢地嗪钠,为第三代广谱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具广谱抗菌作用,对多数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稳定。临床上对于链球菌、淋球菌等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如上、下泌尿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淋病等,均有较好疗效,头孢地嗪钠具有免疫调节作用,可起协同杀菌作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质量和疗效等同原研产品,本次注射用头孢地嗪钠通过一致性评价,将有利于提升该药品的市场竞争力,为该品种市场销售份额的扩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 风险提示
该产品未来生产及销售可能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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