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通告(2019年第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注销并收回韶关市居民制药有限公司、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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