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晓莉女士、陈波先生、萧钺先生、王武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高学敏先生、袁雄先生、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袁雄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履职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 2 名,职工监事 1 名。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九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肖满女士、龚萌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此外,公司将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非职工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仍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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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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