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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药业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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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12-30
红日药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谭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谭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谭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谭薇女士的监事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谭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辞去上述职务后,谭薇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

       鉴于谭薇女士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谭薇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谭薇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谭薇女士在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谭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叶尚书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叶尚书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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