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王迎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迎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王迎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迎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迎春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补选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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