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剂型:胶囊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规格:10mg
受理号:CYHB2450229
药品生产企业: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66393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 年第 100 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同时同意本品以下变更:(1)变更处方工艺和生产地址;(2)变更质量标准;(3)变更包装材料;(4)变更说明书。 质量标准、说明书照所附执行,有效期为 18 个月。 本品拟定生产批量为 84 万粒,今后的商业化生产如需放大批量,请注意开展相应的放大研究及验证。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纳入国家基药目录,国家医保目录和省级医保目录品种,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食管反流病和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本公司外,该 10mg 规格的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还有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3 家企业通过国家药监局一致性评价。公司对该药品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为 1,723.8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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