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后一天(12月31日),为推动我国**临床试验科学规范发展并与国际接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预防用**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的通告》(2019年第102号) ,对预防用**临床试验具有深远的意义,加速推动我国**临床试验与国际接轨,这是历时14年之后的一次全面大修,本文对2019版《预防用**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以下简称《**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相关法规进行了分析。
一、《**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政策演变
预防用**为特殊药品,常用于健康人群的疾病预防,大多数预防用**的各阶段临床试验均选择健康的受试者,并且多数为健康儿童,因此安全性方面的考虑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尤为重要,2005年首次制定发布的《预防用**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是专门针对**临床研究相关的不良反应制定的分级标准,旨在更科学的监测和评估健康受试者接种候选**后的相关不良反应,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临床试验的风险,而时隔14年之后,我们将迎来《**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的重大变革(第二次修订)。
二、新旧版《**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框架对照
对分级指标(临床观察指标、实验室检测指标)和其他不良事件分级一般原则框架都有修订,框架对照表如下:
三、新版《**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主要内容抢先看
1、临床观察指标-接种部位(局部)不良事件分级表
新版《**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更新了接种部位不良事件分级表中硬结、肿胀、红晕、皮疹、瘙痒分级标准;增加蜂窝组织炎分级标准等内容:
注:
*除直接测量直径来分级评价外,还应记录测量结果的进展变化。
**应使用最大测量直径或面积。
#硬结和肿胀、疹和红的评价和分级应根据功能等级和实际测量结果,选择分级更高的指标。
2、临床观察指标-生命体征分级表
新版《**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更新了生命体征分级表中发热、高血压分级标准;增加低血压分级标准等内容。
注:*国内通常采用腋温,必要时换算为口温和肛温。通常,口温=腋温+0.2℃;
肛温=腋温+(0.3~0.5℃)。当发生持续高热时应尽快明确高热病因。
3、临床观察指标-非接种部位(全身)不良事件分级表
新版《**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更新了接种部位不良事件分级表中头痛、呼吸困难、新发惊厥、厌食等分级标准;增加失眠、**失常、非接种部位瘙痒、非接种部位疼痛等分级标准等内容。
器官系统症状/体征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胃肠系统 |
||||
腹泻 |
轻微或一过性,3~4次/天,粪便性状异常,或轻微腹泻持续小于1周 |
中度或持续性,5~7次/天,粪便性状异常,或腹泻>1周 |
>7次/天,粪便性状异常,或出血性腹泻,直立性低血压,电解质失衡,需静脉输液>2L |
低血压休克,需 住院治疗 |
便秘* |
需要粪便软化剂以及饮食调整 |
需要通便药物 |
顽固便秘需手工疏通或使用灌肠剂 |
中**巨结肠或肠梗阻 |
吞咽困难 |
吞咽时轻度不适 |
饮食受限制 |
饮食、谈话非常受限;不能进食固体食物 |
不能进食液体食物;需要静脉营养 |
厌食 |
食欲下降,但不减少食物摄入 |
食欲下降,食物摄入减少,但体重未明显降低 |
食欲下降,且体重明显降低 |
需要措施干预 (如胃管喂食、肠外营养) |
呕吐 |
1~2次/24小时且不影响活动 |
3~5次/24小时或活动受限 |
24小时内>6次或需要静脉补液 |
由于低血压休克需要住院或其他途径营养 |
恶心 |
一过性(<24小时)或间歇性且摄入食物基本正常 |
持续的恶心导致食物摄入减少(24~48小时) |
持续的恶心导致几乎无食物摄入(>48小时)或需要静脉补液 |
威胁生命 (如低血压休克) |
器官系统症状/体征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 |
||||
肌肉痛 (非接种部位) |
不影响日常活动 |
稍影响日常活动 |
重度肌肉疼痛,严重影响日常活动 |
急诊或住院 |
关节炎 |
轻度疼痛,伴随炎症、红斑或关节肿胀;但不妨碍功能 |
中度疼痛,伴随炎症、红斑或关节肿胀;妨碍功能,但不影响日常活动 |
重度疼痛,伴随炎症、红斑或关节肿胀;影响日常活动 |
永久性和/或失能性关节损伤 |
关节痛 |
轻度疼痛,不妨碍功能 |
中度疼痛;需要止痛剂和/或疼痛妨碍功能,但不影响日常活动 |
重度疼痛;需要止痛剂和/或疼痛影响日常活动 |
失能性疼痛 |
神经系统 |
||||
头痛 |
不影响日常活动,无需治疗 |
一过性,轻微影响日常活动,可能需治疗或干预 |
严重影响日常活动,需要治疗或干预 |
顽固性,需急诊或住院 |
晕厥 |
接近晕厥,不丧失意识(如:先兆晕厥) |
丧失意识,但不需进行治疗 |
丧失意识,需进行治疗或住院 |
NA |
新发惊厥 |
||||
≥18岁 |
NA |
NA |
1~3次惊厥 |
长时间和多次惊厥(如:惊厥持续状态)或难以控制(如:顽固性癫痫) |
<18岁 |
惊厥持续时间<5分钟,以及惊厥发作后状态<24小时 |
惊厥持续时间≥5~<20分钟,以及惊厥发作后状态<24小时 |
惊厥持续时间≥20分钟或惊厥发作后状态>24小时 |
长时间和多次惊厥(如:惊厥持续状态)或难以控制(如:顽固性癫痫) |
呼吸系统 |
||||
咳嗽 |
一过性,无需治疗 |
持续咳嗽,治疗有效 |
阵发咳嗽,治疗无法控制 |
急诊或住院 |
急性支气管痉挛 |
一过性;无需治疗;FEV1%为70%~80% |
需要治疗;支气管扩张剂治疗恢复正常;FEV1%为50%~70% |
支气管扩张剂治疗不能恢复正常;FEV1%为25%~50%或肋间持续凹陷 |
发绀;FEV1%<25%;或需要插管 |
呼吸困难 |
运动中呼吸困难 |
正常活动呼吸困难 |
休息时呼吸困难 |
呼吸困难,需吸氧治疗,住院或辅助呼吸 |
器官系统症状/体征 |
1级 |
2级 |
3级 |
4级 |
皮肤及皮下组织 |
||||
非接种部位瘙痒 |
轻微痒,不影响或轻微影响日常生活 |
瘙痒影响日常生活 |
瘙痒致无法进行日常生活 |
NA |
皮肤粘膜异常 |
红斑/瘙痒/颜色 改变 |
弥漫性皮疹/斑丘疹/干燥/脱屑 |
疱状/渗出/脱屑/溃疡 |
剥脱性皮炎累及粘膜,或多型性红斑,或疑似Stevens-Johnsons综合症 |
**系统 |
||||
失眠* |
轻度入睡困难,不影响或轻微影响日常生活 |
中度入睡困难,影响日常生活 |
严重入睡困难,严重影响日常生活,需进行治疗或住院 |
NA |
激惹或抑制 |
轻度激惹或轻度抑制 |
易激惹或嗜睡 |
无法抚慰或反应低下 |
NA |
**障碍 (包括焦虑、抑郁、狂躁以及**错乱) 应报告详细症状 |
轻微症状,无需就诊或行为不影响或轻微影响日常生活 |
有临床症状,需要就诊或行为影响日常生活 |
需要住院或行为能力无法支持日常生活 |
有伤害自己或他人倾向或急性**错乱或丧失基本自理能力 |
免疫系统 |
||||
急性过敏反应** |
局部荨麻疹(水疱),无需治疗 |
局部荨麻疹,需治疗或轻度血管性水肿,无需治疗 |
广泛荨麻疹或血管性水肿需治疗或轻度支气管痉挛 |
过敏性休克或威胁生命的支气管痉挛或喉头水肿 |
其他 |
||||
疲劳、乏力 |
不影响日常活动 |
影响正常日常活动 |
严重影响日常活动,不能工作 |
急诊或住院 |
非接种部位疼痛# (报告时明确部位) |
轻微疼痛,不影响或轻微影响日常生活 |
疼痛影响日常生活 |
疼痛无法进行日常生活 |
伤残性疼痛,丧失基本自理能力 |
注:FEV1%指用力一秒呼气容积(FEV1)/用力肺活量(FVC)
*对于便秘与失眠应关注接种前后出现的变化。
**指I型超敏反应。
#指除肌肉痛、关节痛、头痛外的其他非接种部位疼痛。
4、实验室检测指标-血液生化指标分级表
新版《**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更新了血液生化指标分级表中肌酐升高、胆红素升高、高血钠、低血钠、高血钾、低血钾、高血钙、低血钙、胰酶、肌酸磷酸激酶等分级标准;增加高血糖(空腹)、低血糖分级标准等内容。
注:ULN指正常值范围之上限。
5、实验室检测指标-血液常规检查分级表
新版《**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更新了血液常规检查分级表中低血红蛋白、白细胞降低、中性粒细胞降低、血小板减少分级标准等内容。
6、实验室检测指标-尿液常规检查分级表
新版《**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更新了尿液常规检查分级表中尿蛋白、尿糖、尿红细胞分级标准等内容。
四、新旧版其他不良事件分级一般原则对照
新版《**临床试验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更新了其他不良事件分级一般原则,对照表如下:
参考文献
[1] www.chp.org.cn/view/ff8080816f59f236016f59fdca50001a?a=GZWJ
[2] www.sohu.com/a/273839551_682259
作者简介:滴水司南,男,生物医药高级工程师,立足于生物医药行业质量管理工作,专注于生物医药产业,希望在知识的海洋里,用简单的语言讲述不简单的专业知识,提供一枚知识的指南针,指引读者到达知识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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