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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你写药包材质量协议,这份指南请收下!

https://www.cphi.cn   2023-03-21 13:14 来源:CPHI制药在线 作者:滴水司南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官网近期发布了《药包材质量协议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8日。本文为大家梳理了药包材质量协议编写关键点,可供药包材生产企业和使用方签订质量协议参考使用。

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为贯彻落实《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引导药包材生产企业规范生产行为,指导MAH履行好药包材供应商审核职责,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官网近期发布了《药包材质量协议编写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8日。本文为大家梳理了药包材质量协议编写关键点,可供药包材生产企业和使用方签订质量协议参考使用。

       一、签订药包材质量协议的法规要求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简称"药包材",主要是指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也包括功能性次级包装材料、表面印刷材料、组件和给药装置等,是药品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质量协议应作为"药包材供应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管理工具。药包材的使用方,包括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等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与药包材签订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相关法规要求梳理如下:

       1) 2010年版GMP通则第七节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明确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与主要物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企业应当对每家物料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协议、质量标准、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供应商的检验报告、现场质量审计报告、产品稳定性考察报告、定期的质量回顾分析报告等。

       2) 2022年6月2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应当与药包材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生产所用物料供应商(生产商、经销商)应当具备合法资质,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确保物料以及服务符合要求,至少包括下列要求:物料供应商必须得到质量管理部门的批准,质量管理部门批准的合格供应商清单应当为受控文件,并及时更新;物料供应商应当保持相对固定,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与主要物料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在协议中应当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质量责任。

       二、药包材质量协议的流程解析

       1、药包材质量协议何时签订

       1) 使用方应在药包材列入该组织的合格供应商目录前与药包材的供应商签订质量协议。

       2) 已经在使用方的合格供应商目录里的既有供应商,可补充签订。

       2、药包材质量协议起草和审批流程

       1) 起草:建议由药包材生产方根据本文件的要求起草《药包材质量协议》。

       2) 审核:应当由药包材使用方和供应商的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审核《药包材质量协议》。

       3) 法务审核:《药包材质量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一般建议在质量协议的最终版签署前,可征求法务部门的意见。

       4) 批准:质量协议应至少包含药包材使用方和生产方的质量部门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的批准。

       3、药包材质量协议维护与更新

       1) 质量协议的双方都应保存现有质量协议的原件或可靠的电子文件。

       2) 双方应明确质量协议的回顾周期(一般每2年或3年),以保证质量协议能满足法规环境的要求。

       3) 当质量协议的主体内容或者包含的产品发生变化时,应对质量协议或者其清单附件内容进行相应的更新。更新应当有质量协议的变更历史记录,或有变更内容的概述。质量协议中应明确双方达成一致的变更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药包材发生变更时药包材生产方应主动开展研究,并及时通知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时更新登记资料,并在年报中体现。

       b. 质量标准如需进行变更,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质量标准中引用的法定方法、参考方法及方法使用的设备等发生变更时,如药典升版、更新,双方应对方法适用性进行评估,双方书面同意评估结论后方可执行新方法。必要时可重新签订质量协议。

       c. 药包材生产方应根据双方协议中的变更管理要求,对需要通知客户的变更项目及时通知客户,通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变更描述、变更研究方案、变更前后评价结果以及变更风险评估报告。客户应及时进行变更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药包材生产方,应明确批准或拒绝变更。为保证双方对于变更的理解一致,双方应对拒绝变更的救济方案达成一致,药包材生产方应根据双方协议的变更要求对变更进行管理,质量协议中应明确:

       ►需要进行变更通知的变更类型,重大变更及主要变更的范围

       ►变更通知的时间

       ►变更批准的时间

       ►变更沟通的方式方法

       ►变更联系人

       4、药包材质量协议沟通

       双方应当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质量协议中确定直接联系人,及时就质量协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当变更控制、偏差、检验结果超标、质量投诉等方面工作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当及时开展沟通协调,确保在合法依规、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妥善解决,沟通结果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保存。

       参考文献

       [1] www.nmpa.gov.cn、www.cnphar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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